今起1交通規定加強取締 駕駛違規秒吃6000元罰單
南投縣今起17至19日在南投24處易肇事路段或路口加強取締。(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投縣警察局爲減少死亡車禍,今起至週三(17至19日)在南投24處易肇事路段或路口加強取締,實施「行人違規與不停讓行人大執法」,汽車駕駛人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款6000元,並違規記3點,還得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南投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至2月11日,共有12件死亡車禍,較去年同期增加6件6人,其中行人死亡計3件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件1人,主要肇因分別是車輛在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地下道或天橋。
警察局根據去年交通事故地點分析,列出24處優先執法路段或路口,包括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草屯鎮太平路與育英街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與北辰街口等,今(17)日起連續3天同步加強取締。
警察局指出,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並違規記點3點,違規駕駛還須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警察局提醒,若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等違規行爲,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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