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機電:公司報案後收到《立案告知書》

每經AI快訊,11月22日,金龍機電公告,公司經自查發現,2023年已離職的一名相關人員在其任職期間存在職務侵佔嫌疑。公司於2024年10月12日主動向東莞市公安局報案。2024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東莞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主要內容爲:“10.12職務侵佔一案,我局認爲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鑑於上述事件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具體金額以公安機關調查後認定的金額爲準。該相關人員已於2023年離職,該案件未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密切關注案件進展情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盡最大努力爲上市公司追贓挽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