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爲何否決中信金並新光金?彭金隆首度說明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24日)列席立院財委會備詢。圖/顏謙隆攝

臺新金、中信金搶並新光金,金管會日前以三大理由否決中信金的公開收購案,外界質疑是否對中信金過於嚴苛?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24日)強調,針對法規沒有定很明確的部分會再來檢討,但邏輯沒有前後衝突,當初訂的規定只是申請門檻,不是覈准的標準。

臺新、中信、新光「三角戀」,在金管會否決中信金的公開收購申請後,彭金隆24日在立法院財委會,首度詳細針對此案說明。立委郭國文針對金管會否決中信金的三大理由,請彭金隆說明。

郭國文指出,第一,依照2018年金管會修正的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控制性持股修改到10%,但按照中信金的公開收購計劃是收購10~51%,金管會卻說10%無法確定絕對的控制力?

彭金隆表示,公開收購假設到期,只要收到10%、公開收購就算成立,但10%確實沒有具有控制力,「其實我們擔心的是市場秩序,現在被並標的有兩個不同意見」。

彭金隆也透露,最近已開始在檢討相關法規,10%只是門檻,要看條件而定。

第二,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管理辦法,明明有現金與股票,但金管會又提出公開收購要100%現金?

彭金隆表示,金控投資如果經過金管會覈准,3個月之內再用公開收購辦法一次購足,金融整並不一樣,公開收購法對一般公司適用,是有現金、股票,但依照過去的例子,也只有6件有含股票,大部分都是現金,「確實法規上沒有寫很清楚,遊戲規則明確非常重要。」

第三指中信金無法掌控新光人壽財務狀況。彭金隆說:「中信金的計劃書不方便公開,但當要收購一家公司時,對這家公司內容都不講清楚,我很懷疑價格怎麼訂出來的?」確實財務狀況要完全掌握有困難,但這麼大一家公司,要對股東負責,對開價、內容都要有一定的掌握程度。

郭國文詢問,是否對中信金過於嚴苛?彭金隆表示,假設金管會在法規上沒有很明確,會來檢討,但邏輯沒有前後衝突,當初訂的規定,只是申請的門檻,並不是覈准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