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 外銀拚淨零銀彈多8,495億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圖/視訊截圖)

爲配合國家2050年淨零轉型目標,金管會爲永續經濟產業找銀彈。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3日宣佈修法鬆綁「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若外銀髮金融債是爲了參與永續經濟活動,額度可拉高,以目前在臺外銀2021年12月底淨值來算,可發新臺幣金融債的額度達8,495億元。

童政彰表示,參考金融總會、美國在臺商會的建議,金管會在2018年已鬆綁過一次,放寬外銀在臺發金融債範圍,統計自2018年6月起至2022年11月止,計有4家外銀分行被覈准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包括:法國興業(473億元)、東方匯理(180億元)、德意志(109億元)、法國巴黎(330億元)等,金額總計1,092億元。

童政彰指出,目前尚在有效發行期限內之未發行額度爲197億元,計有法國興業61億元、法國巴黎90億元及東方匯理46億元等三家銀行,已發行流通在外金額合計250.5億元。

童政彰表示,此次修法放寬至「永續經濟活動」後,就現已發行金融債券的三家銀行:法國興業、東方匯理及法國巴黎來看,估計可增加之新臺幣金融債券金額最多達815.06億元,但若用全部在臺外銀來算,以2021年12月底淨值1,093億元的八倍來看是8,746億元,扣掉已發行的251億元,全體外銀額度達8,495億元。

童政彰表示,此次爲配合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鼓勵金融業協助企業朝永續減碳轉型,金管會在2022年12月8日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等單位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以鼓勵金融業將資金導引至永續經濟活動。

爲利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參與永續經濟活動融資,主要修正「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第2條及第4條。有二大重點,一是放寬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所募集資金可運用範圍由現行重大公共建設、離岸風電建設及其他綠能產業建設,擴及於我國境內符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之16項一般經濟活動及13項前瞻經濟活動。

二是爲確保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所募集的新臺幣金融債券資金用途符合發行目的,也增訂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應就資金使用、控管情形等,建立相關評估查覈等管理機制。

金管會表示,本案法規鬆綁,預計可促進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對於永續及減碳轉型經濟活動之相關授信融資,進一步鼓勵企業進行減碳轉型,有助於達成減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