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定調 利變險宣告利率 不得灌水

由於壽險業者擔心各家公司解讀不同,保險局承諾會盡速公佈新的利變保單應注意事項,訂定公式「範本」,近期仍會找壽險業者討論「平穩結餘」的定義、調整方式等。

簡單來說,金管會希望各壽險公司在決定宣告利率時,是以保單區隔資產帳戶中,投資的固定收益,即債券利息收益率扣掉「信用違約成本」、「避險成本」、「必要利潤率」、「費用率」後,且確定保單不得虧損後,決定當月宣告利率。

由於發現有壽險公司用「少賺一些」方式,即拿費用率、必要利潤率補貼宣告利率,或拿未來可能拿到的債券利息,提早拉高宣告利率,未來都不能再犯,即費用率、必要利潤率應「明確」,不能每月變動,區隔帳戶可以投資股票,但不能作爲宣告公式依據,實現的資本利得可放入水庫,作爲平穩宣告利率的資金。

今年美國聯準會已升息12碼(1碼等於0.25百分點),臺灣中央銀行亦已升息2碼,且債券殖利率今年反彈逾100~200點,但因利率倒掛,即短率高於長率,同時壽險業資金新投資報酬率雖拉高,但債息入帳會延後,10月是否能大幅升息,恐有疑慮。

保險局希望壽險公司「有賺到」才能反應在宣告利率上,不能用升息預期、未來可拿到更高債息,就先升息,大賺的時候也要適當保留獲利到水庫,以免市況變化,宣告利率忽高忽低;有13家壽險公司總經理之前已籤切結書,即未來利變保單宣告利率必須平穩,若再違規,就是重罰。

另外,先前有保戶檢舉壽險公司現售利變保單拉高宣告利率,但停售保單卻不動、甚至降低宣告,保險局表示,同一區隔帳戶的利變保單可有不同費用率、利潤率,但宣告利率「方向」應會一致,即現售保單若拉高宣告利率,停售保單理論上也會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