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中國-中國大陸新型城鎮化建設

城市化是工業化、現代化發展的必然結果,是農業經營集約化、第二、三產業發展、生產力提高;是鄉村社會與城市社會制度變遷及磨合的過程,涵蓋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空間結構的變遷。

由於過去大陸實施特殊的城鄉二元制度,阻止農村人口向城鎮流動,纔有現今日城鎮化的議題。近年來大陸城鎮化雖發展快速,已有超過一半人口居住在城市,但是,長期以來戶籍的限制、社會保障體系的城鄉差異,棲身在城市中2億多的農民工,在統計上被計入城鎮人口,卻不能擁有附着在戶籍卡上的住房、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城市人口的權利,成爲城市的「邊緣人」。

城鎮化不是簡單的戶籍關係轉移,而是要體現在產業發展、生活就業、基礎建設、社會文化、社會保障等方面。2013年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出新型城鎮化概念,其特點有二:第一,中小城鎮化是未來城鎮化的發展方向與模式;第二,城鎮化爲產業化服務,要解決農民進城就業問題。

2014年3月發佈之《國家新型城鎮化規畫(2014-2020年)》,背後的邏輯是人口、資金、土地等各類要素在地理空間流動、配置、組合的動態過程,要打破要素流動的制度藩籬,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從而釋放經濟發展潛力,推動大陸現代化。在2020年以前要實現的指標是,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

過去大陸政府限制人口向城市集聚,以行政手段限制城市成長,造成城鄉二元體制,這些制度成爲現在推動城鎮化的桎梏,例如戶籍制度、勞動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制度、土地制度、財稅制度、投融資政策等。因此,城鎮化需要各項配套制度的改革,若政府城鎮化發展政策出現失誤時,將導致城鎮化難以永續發展下去。

(作者爲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