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朋友落海!小三當「假姪女」偕渣夫爽遊三仙臺 「冰棒」互定位慘了

人夫以「朋友落海」爲藉口邀「姪女」到臺東三仙臺玩,甚至2人還用定位APP「冰棒」互相追蹤行蹤。(示意圖/shutterstock)

雲林有人夫偷吃小三,還讓小三僞裝成「姪女」,一起工作,但互動曖昧,並且以「朋友落海」爲藉口,帶着人妻小三到臺東遊玩,2人還用定位軟體APP「冰棒」互相定位行蹤,還到臺北、高雄共遊,正宮得知後氣炸,認爲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向2人提告求償60萬元;雲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人夫與小三2人在line上面的曖昧對話,已逾越已婚男、女性間的正常社交往來,須連帶賠償6萬元。

據判決書記載,雲林1名人夫阿強(化名)與正宮阿雲(化名)結婚29年,阿雲發現老公外遇偷吃人妻小三阿芳(化名),阿雲說,阿強不僅帶着阿芳到回收場工作,還讓阿芳叫老公「舅舅」,不僅如此,阿雲還發現2人於110年8月中旬一同前往臺東三仙臺遊玩,老公後來去臺北、高雄的行蹤,和小三阿芳在臉書FB的行蹤一模一樣。

正宮阿雲表示,2人還使用俗稱「冰棒」的軟體APP互相追蹤各自的行蹤,且發現2人的line對話內容,懷疑2人有發生性行爲,已經逾越已婚男、女性間的正常社交往來,超乎與一般異性朋友間正常應對舉止界限的曖昧行爲,甚至,她也發現阿芳今年生下的男嬰和老公長的很像,懷疑可能是老公與小三阿芳所生的孩子,氣得告上法院,像兩人求償60萬元。

正宮阿雲還說,老公阿強因爲想要離婚,所以平常就會把手機放在桌上,根本就是強迫她要看物證,不過,她也說不知道怎麼進入看老公手機內容,想到頭痛還想不起來,但確定不是用解鎖的方式,手機就自動呈現解鎖狀態「可謂神蹟〜是造天地萬物的造物主神耶穌基督助我」也引述聖經「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雲林地院審理,人夫阿強則辯稱,「手機沒有上鎖」是因爲基於夫妻間的信賴,阿芳沒有取得他的同意,已侵害他的隱私權;他也解釋,與阿芳2人的line對話內容都是玩笑話,是阿雲斷章取義的內容,實際上是他與阿芳的老公阿哲對話;阿強還說,帶阿芳去回收場,是有向回收場老闆提到阿芳是我姪女,但沒有說他是阿芳的舅舅,且這並沒有逾越一般的交友分際。

人夫阿強繼續辯稱,之前去臺東是朋友落海不是去玩,況且他也不是單獨去,而是4個人一起去,其中1人還是落海朋友的妻子,1輛車過去,回來就變成2輛車回程,他也指出,後來換到搬家公司的工作,當時是去臺北工作,去高雄也是工作。

人夫阿強也說,利用定位追蹤軟體APP「冰棒」,是因爲去臺北工作車位不好找,因此,把車停好之後,用定位去找到同事們,然而,110年2、3月搬家公司沒做之後,也就不再使用這套軟體,而且也與阿芳沒有任何工作與私底下的聯絡,怎麼可能生小孩;他也說,他請阿芳把他的名字改爲女生,是因爲阿芳和他聊天時,家人會揶揄阿芳,所以才請阿芳更改名稱,他也希望跑婆阿雲可以直接談離婚,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浪費別人的時間。

人妻小三阿芳也辯稱,正宮阿雲拿她的FB貼文內容已侵害隱私權,與阿強line對話的內容也是開玩笑話語,只有阿強與她老公阿哲最清楚;另外,回收場雖然有稱呼她是阿強的姪女,但這也只是稱呼而已。

人妻小三阿芳也說,至於去臺東、高雄、臺北就如同阿強所說,定位追蹤軟體APP「冰棒」也如同阿強所說,然而,把阿強line的名字改成「女生」是因爲有時開玩笑、打錯字,她也強調男嬰並非與阿強所生。

人妻小三的老公阿哲則出庭保證妻子並沒有外遇,也指出,3人是因爲在工作時認識、聯絡,他也會用妻子的手機傳line和阿強嘻嘻哈哈開玩笑,至於妻子生的男嬰,據認識日期的推算,是他與妻子阿芳所親生,也與阿雲所提出的時間點不同。

法官認爲,經詢問海巡後,確定阿強、阿芳去臺東三仙臺當天無人落海,但也不能證明人夫阿強說,並從相關的證據中,有些line的曖昧內容確認2人的對話,已經侵害正宮阿雲的配偶全,阿強、阿芳2人應連帶給付阿雲6萬元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