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胡亦嘉搞鬼期貨ETF不法獲利逾6千萬 金管會二度重罰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圖/魏喬怡)
金管會證期局20日公佈一項裁罰,街口投信的「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時涉把特定部位「獨厚」賣給街口投信前董事長鬍亦嘉等人實際掌控的二家公司,因是累犯,金管會重罰120萬、記警告,街口投信近一年內不得募新基金,金管會統計,街口投信近三年已因違法投信投顧法、期交法共被開罰522萬元。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街口投信在2020年8月3日至8月20日期間辦理街口原油正2期貨ETF申購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金管會在2020年9月29日已處以60萬元罰鍰。然而該投信在第一次被罰後,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辦理基金配售作業依然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金管會依期貨交易法相關規定,加重處罰街口投信警告及罰鍰新臺幣120萬元。
在去年的法院起訴書中顯示,胡亦嘉等六人利用2家境外公司TRILL、WINNER,以低價自初級市場購入基金後,再至次級市場高價售出,利用限制市場供給等方式,使基金出現溢價;總計2公司共買進該基金18萬4千張(368組),並於去年1月11日賣出,涉「左手賣右手」自肥,即自2020年8月至12月不法獲利達6665萬8330元。
高晶萍進一步指出,街口投信在2020年10月至12月期間辦理原油正2期貨ETF配售作業,未對每次辦理配售額度及對象有相關評估原則,且在2020年10月5日有多名參與證券商提出申購,街口投信僅配售予2名特定外資法人,在10月29日、11月2日、11月4日、12月2日、12月10日及12月29日有多名參與證券商提出申購,街口投信亦配售予特定外資法人,且配售數量佔各日總配售數量之3成至8成。這項配售決定的相關理由或依據等均付之闕如,街口投信未公平對待所有基金投資人。
高晶萍指出,近年來,因違反期交法的三大裁罰案包括:凱基期貨在2020年12月被罰240萬、康和期貨因0206事件在2016年11月被罰168萬元,此次街口投信的120萬。
街口投信近三年共吃了三張罰單、罰鍰高達522萬元。2020年5月29日違反投信投顧法被罰240萬、違反期交法60萬;今年5月31日違反投信投顧法被罰102萬元、今年6月20日違反期交法被罰1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