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殼上市異動 金管會出招:先暫停交易半年
有鑑於借殼上市股問題層出不窮,金管會今(15)日公佈借殼上市新監理原則,未來上市櫃公司如果發生經營權及營業範圍異動時,該檔股票將先暫停交易6個月,待符合相關資本額、獲利及公司治理條件,並取具承銷商評估報告後,便可恢復交易。
年中爆發的胖達人事件凸顯我國借殼上市制度問題,對此,金管會祭出「胖達人條款」,以強化借殼上市股監理措施,最快年底即可上路,不過,金管會強調,該項監理措施「不溯及既往」。
金管會表示,考量借殼上市股如能兼顧股東權益,對經營困難公司或可提供更生機會,不過,對其負面影響則應加強監理,初步規劃上市櫃股如同時發生經營權及營業範圍異動時,將對其股票採行爲期6個月的「停止買賣」措施,並要求公司揭露相關資訊,及建立相關公司治理機制,以減少資訊不對稱及完備公司內部機制。
若6個月內,該股能符合相關資本額、獲利及公司治理條件等,並取具承銷商評估報告後,該股便可恢復交易,若未符合相關條件者,將其股票列爲「變更交易」,並續觀察兩年,待其符合相關條件時,恢復普通交易。
金管會指出,若維持兩年的觀察期屆滿,該股仍未符合條件者,停止其股票買賣6個月,仍未符合規定者,則以下市櫃處置,相關監理措施,將採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