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苗栗移工禁足令被批沒人權 徐耀昌:28日起恢復正常
▲苗栗縣爆發移工羣聚感染事件,縣府7日宣佈移工禁足令,隨着移工羣聚趨緩,縣府也在28日宣佈解封。(圖/記者黃孟珍攝)
苗栗縣竹南科學園區,6月爆發移工羣聚疫情,爲避免疫情擴大持續感染,縣府於6月7日宣佈移工自即日起除上下班期間外停止外出等移工管理措施。苗栗縣政府7日宣佈,移工除上、下班外停止外出,此舉更被痛批沒有人權;不過,隨着移工羣聚趨緩,縣長徐耀昌28日宣佈「解封移工禁足令」。
自6月疫情爆發以來,苗栗縣內至少有6千名移工受到影響,竹南園區內至少6間電子廠2、3千名高風險移工安置檢疫所外,近半移工被縣府下達禁足令,下班後要集中管理,也遭民衆痛批縣府沒有人權;不過,徐耀昌當時迴應「命都沒了哪來的人權」,也引發兩極的爭論。
苗栗縣政府表示,目前縣內移工確診人數已趨穩定,雖然仍有移工零星確診個案,惟皆爲事先隔離在集中檢疫所1人1室之移工,而社區快篩結果顯示也並無社區感染現象,由移工羣聚感染擴散至社區感染風險已大爲降低。有鑑於此,本縣移工禁止外出措施自28日起迴歸全國疫情三級警戒相關防疫等措施。
勞青處也再次呼籲,本縣移工管理政策迴歸全國疫情三級警戒相關防疫措施,本府會加強查覈及督促聘有移工的僱主,確實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僱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辦理。
此外,爲加強僱主落實防疫工作,勞動部於6月21日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僱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明定僱主應辦理措施及建議事項,僱主在疫情期間,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視情節輕重,要求僱主限期改善,或立即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此外,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