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院團膳員工縱火 遭逮辯:只是好玩抒發壓力

陽明教養院廚房團膳公司的王姓員工,因心情低落點燃酒精噴霧器,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罪。(圖/本報資料照)

王姓男子是陽明教養院外包的團膳公司員工,今年3月26日下午,因心情低落,送餐後見電梯旁的酒精消毒噴劑,竟按壓自動噴灑,再拿出隨身打火機點燃,火勢延燒到旁邊的疏散動線電子指示牌,所幸其他員工聽到警鈴,及時撲滅火勢,他辯稱只是好玩抒發壓力,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放火燒燬住宅以外之物罪起訴王男。

王姓男子負責陽明教養院廚房膳食,他認爲廚房工作辛苦常遭欺負,心情低落,案發當天下午4點43分,在教養院內文康大樓4樓送餐,搭乘電梯離開時,見外牆上設置酒精噴霧器,隨即按壓讓其自動噴灑,並用打火機點燃,自己搭電梯下樓,濃煙瞬間燻黑牆壁以及天花板,直到警報大響,其他員工趕到現場撲滅火勢。

檢警從監視器畫面查出是王男所爲,並在他身上發現打火機,由於教養院住民大多無法自理生活,幸好沒有延燒的建築物,若引發火勢後果不堪設想,王辯稱,只是好玩想抒發壓力,燒燒看酒精設備,沒想要燒燬建築物。

檢察官根據消防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認定起火處爲乾洗手酒精噴霧器按壓瓶口,還好電梯口並沒有堆放雜物,煙霧燻黑部分牆壁及天花板輕鋼架,依放火燒燬住宅等以外之物罪起訴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