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補助2.66億購買電動公車 南市府墊付案獲議會聯審通過

臺南市已有57輛電動公車上路行駛。(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部覈定分4年補助臺南市2.66億元購置38輛電動公車,預定行駛藍幹線、橘9、橘9-1、橘13等指標性路線。鑑於該筆預算來不及納入今年度總預算,市府交通局爲爭取時效提出墊付案,希望市議會同意先行墊付今年中央預定補助的1億640萬元,待今年追加減預算再予轉正。議會13日聯席審查時,已同意該筆墊付案。

交通局指出,交通部爲加速推動電動公車,從2020年起提出特別補助計劃,每輛電動公車最高補助700萬元,但需嚴格審查車型性能、路線營運、充電設備等。臺南市興南、漢程等2家客運公司,提計劃準備汰換38輛老舊柴油公車,獲交通部覈定補助2.66億元。

其中,興南客運獲補助1億4000萬元購置的20輛電動公車,將配置於藍幹線,串聯臺南市中心、安南、安定、西港及佳里等區,行經臺南火車站、部立臺南醫院等重要節點,是全市運量最高的黃金路線之一。至於漢程客運獲補助1億2600萬元購置的18輛車,將配置於橘9、橘9-1及橘13等路線,聯絡麻豆、嘉義高鐵站、臺南市區,成爲國內推動電動公車示範型計劃以來,首批行駛高、快速公路的電動公車路線。

交通局表示,全市417輛公車中,目前已有57輛電動公車上路,再加上此次獲交通部覈准補助的38輛車及準備上路的電動公車,總數將達到95輛。未來配合中央政策逐年汰換後,2030年臺南市的公車將全面電動化。

鑑於交通部的補助款,將從今年起分4年編列預算補助,交通局爲爭取時效,針對今年的補助款1億640萬元提墊付款案。今天議會臨時會審查此案時,發言議員都表達支持,但部分議員也要求交通局,大衆運輸資源需合理分配,以改善城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