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生「爽身粉致癌案」判賠1.2億美元 9個月內爆2萬多起訴訟

▲嬌生爽身粉的早期產品有含有「石棉」的可能性,增加消費者罹癌的風險。(圖/路透

實習記者湯子暘/綜合報導

嬌生公司(Johnson&Johnson)爽身粉致癌案20日再敗訴,判賠受害者1.2億美元(新臺幣約34億)。紐約州法官萊柏維茲(Gerald Lebovits)表示,原告奧爾森(Donna Olson)一開始要求的3.25億美元過高,在確認嬌生賠償責任認定後,改爲判賠1.2億美元,包括1500萬的賠償金和1.05億的懲罰性賠償金,但奧爾森仍可要求再上訴。

嬌生公司表示,判決內容「基於有缺陷的事實陳述而進行的有重大缺陷的審判」,並且與數十年來的科學評估結果不一,公司產品中的「滑石」(talc)是安全無疑且不含石棉,並沒有引發癌症的疑慮,將會依法提起上訴。

根據《路透社》報導,嬌生公司內部紀錄試驗上都有顯示,自1971年到2000年初,部分爽身粉產品有對石棉測試陽性。原告奧爾森使用嬌生的爽身粉以及沐浴乳已長達50年,目前已經處於惡性間皮瘤癌症末期。

▲嬌生爽身粉的早期產品有含有「石棉」的可能性,增加消費者罹癌的風險。(圖/路透)

自今年三月以來,嬌生爽身粉已經收到已經超過2萬多起提告,去年十月也緊急召回3萬多瓶爽身粉。根據《路透社》報導,嬌生已經劃撥額外21億美元的預算,以解決接下來將面對的法庭程序媒體部門總監金恩(Kim Montagnino)表示,「某些情況下我們確實選擇和解,但不代表我們有改變立場,我們的滑石粉是安全的。」

歐美國家早在80年代就開始管制石棉的應用,世界衛生組織則有證據顯示,若長期暴露在石棉粉塵之下,可能會在人體內引發腫瘤,導致肺癌喉癌、「石棉肺」和惡性間皮瘤等疾病

萊柏維茲於判決書中寫道,「嬌生多年來明知道是在欺騙消費者、故意忽略含有石棉的潛在健康風險,以維持部份市場利潤。」嬌生公司也因此遭遇重大的聲譽危機股價紐約證交所下跌19美元,收盤於138.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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