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又狀況外? 今年14件論文抄襲遭撤學位 逾半未報惹議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桃園市長鄭文燦爆出論文抄襲。圖爲兩人日前競選廣告。(本報資料照)

近來政治人物論文抄襲案頻傳,但依照大專校院收到的論文撤銷通告統計,今年全國公私立大學學位撤銷案達14件,教育部接獲撤銷通報數卻僅6件,不到一半,外界質疑教育部又在狀況外。教育部則迴應,依照《學位授予法》第17條,未強制規定報部,不過未來將和國家圖書館勾稽,掌握實際學位撤銷案件數。

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7條之4規定:「學校依第一項規定撤銷學位後,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及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專科學校、大學及相關機關(構)」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桃園市長鄭文燦爆出論文抄襲後,校方對兩人撤銷文憑後,也發函給國圖,論文都被下架。

今年全國遭撤銷或開除學籍達14件,其中4件爲公立大學、10件爲私立大學。教育部說明,民國107至111年共24件符合《學位授予法》第17條抄襲情事並撤銷學位案件,分別爲107年4件、108年4件、109年5件、110年5件、111年6件,上述24件中則有13件爲碩士在職專班。但今年教育部統計僅有6件,則明顯和大學端收到的撤銷統計件數不合。

教育部指出,依《學位授予法》規定第3條第1項規定,學位授予是大學權責,由大學授予學位,現行第17條第3項針對通報部分已規定,學校於撤銷學位後,應通知其他專科學校、大學等機關構,「代表並未強制學校撤銷學位後一定須通報教育部。」

教育部也說,學校在撤銷學位後均會通知國家圖書館,後續也會與國家圖書館進行勾稽,掌握大學通報學位撤銷案件數。

大學問網站執行長魏佳卉認爲,《學位授予法》的研訂乃是基於大學自主,各校學位撤銷沒有提報教育部,教育部也沒有強制規定與管轄,並沒有錯誤。簡單來說,就是此案並非教育部的責任,各校對於涉及抄襲的論文而撤銷學位,則是校方基於保護自己信譽的做法。

魏佳卉特別提到,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李眉蓁因論文抄襲而中山大學碩專班學位被撤銷之後,便不斷爆出政治人物涉學術歪風。近來正值選舉期,檢舉或爆料風氣因此更盛。而相關事件受社會大衆關注,其實也是提醒大學,廣設在職專班之後,得面臨的是前來報名的社會人士不具備寫論文的能力,不少人因此找代寫或是由下屬代筆。學校自己也必須有所認知,一定要做好論文品質把關,否則受損的絕對是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