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150萬具保金炎亞綸解除境管

炎亞綸17日獲士院准許解除爲期8個月的境管。(資料照片)

炎亞綸去年6月被抖音網紅耀樂指控在未成年時發生關係並拍攝性影像,被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遭士林地方法院起訴後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士林地方法院考量境管期限將屆滿,裁定炎亞綸可於2月23日下午3時前具保150萬元,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他17日前往士林地院繳交具保金。

炎亞綸的境管將在2月25日到期,士院日前開庭,合議庭審酌,炎亞綸這段期間,均有準時到庭並坦承犯罪事實,未見其有躲避刑事追訴態度,另考量其演藝事業,仰賴羣衆觀感及信賴支持,一旦逃亡滯留國外,將嚴重影響其生涯,種種因素足以削減他的逃亡可能。

炎亞綸昨表示:「感念法官理解對於維持生活需求,讓我能進行海外工作。一直以來面對大衆,都有一份責任感,公衆人物的基礎是來自社會大衆的信任,這也是我持續保持的核心價值和信念。我信任司法,也很謝謝司法,需面對的,我必定去面對。」

經紀公司晴空鳥透露,停工半年多的炎亞綸,除了臺灣工作邀約詢問不斷,日本、澳門等海外也都提出邀請。他年前出席的品牌一日店長活動,更是吸引上百位粉絲支持,可見人氣依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