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享受契稅補貼的購買新房時間調整爲從去年7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

據豐城發佈3月12日消息,江西省豐城市發佈關於調整《關於進一步促進豐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部分條款內容的通告。

豐城市將2023年12月7日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豐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2023〕30號)第1條中的實行購房補貼時間,由“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調整爲“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

調整後:1.繼續實行購房補貼。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間,在本市城區範圍內(包括劍光、劍南、河洲、龍津洲四個街道及孫渡街道清豐山溪以北的城區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含非住宅,以購房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且在2025年6月30日前繳清契稅),可享受財政給予50%的契稅補貼政策(最高不超過2萬元,已享受城區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戶及已享受團購政策優惠的商品房除外)。(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