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德綱快評》當了院長 忘了我是誰

立法院長游錫堃說「我反對判死刑,但殺警一定要判死刑」,遊院長向獨立行使職權的司法審判說了重話,引發輿論爭議。(圖/翻攝自中時新聞網直播)

臺南昨天爆發殺警奪槍案,林姓嫌犯今凌晨4點新竹落網。立法院長游錫堃接受媒體訪問說「我反對判死刑,但殺警一定要判死刑」,遊院長向獨立行使職權的司法審判說了重話,引發輿論爭議。

殺警奪槍案人神共憤毫無疑問,不過全臺灣大概沒有幾個人聽得懂遊院長「我反對判死刑,但殺警一定要判死刑」這句話的邏輯,究竟反對還是支持判死刑呢?抑或是殺警必須判死,其他則不該判死?遊院長身分特殊,對個案表示意見適合嗎?而對於「誰」該不該判死,在其心中顯然已有定見,那麼被害人是軍人呢、善良的好人呢、無辜的孩子呢…….?

另外,監察院長陳菊本月初才說要積極參與國際監察組織(IOI),希望爭取2025年或2026年能再次在臺灣舉辦APOR監察使年會,讓臺灣成爲全球民主、人權夥伴。不過,這次爆發國人赴柬埔寨打工落入詐騙集團陷阱,淪爲販運人口的豬仔,國家人權委員會卻僅僅表示「已與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協調會議保持聯繫,密集關切柬埔寨受害國人」。此番表白形同行政院下屬機構,實難與陳菊標榜臺灣國際人權形象畫上等號。

監察委員不是應該立案調查爲何外交部大半年來毫無作爲,致令300多位受害者立案、3000多人流落異鄉、生死不明?調查何以外交部營救人數還不如一個網紅?不要忘了,6月底食藥署爆發黑心快篩劑事件時,監察院反擊「外界不宜指揮辦案」,那麼後來可有主動調查涉弊下文?

我們寧願相信遊院長是一時悲憤的情緒發言,本意並非博取名聲,也相信陳菊院長不是拿着紅酒杯與外賓酬酢人權受害經歷卻沽名釣譽之流,但兩位院長畢竟位高權重,一言一行動見觀瞻,不能不謹言慎行,院長大人們要勇於任事,說到做到,做個維護憲政分際的好榜樣。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