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串門子的真正意義,發揮到淋漓盡致、活靈活現的,是50年代的鄉下小孩

依照字典的解釋

『串』爲把東西連貫在一起。如「串連」、「貫串」、「串珠子」。如此看來,應該是有二個以上的物體,甚至更多相接續才稱爲串。

『串門子』俗稱到他人家中閒坐、閒談。臺語則稱爲『過家』、『過厝過宅』,也有人講成『相找坐』。不過這是描述大人之間,簡樸的交際,且他們通常是聚集在某一處,或某一家,並不會同時一直移動位置,對串門子的釋義,好像少了那麼一點力道!蒔緣覺得50年代的鄉下小孩,在遊戲當中,才真正是將串門子的意義,發揮到淋漓盡致、活靈活現哪!

圖/pixabay

『掩咯雞』

玩法:以猜拳或自願或指定方式,產生第一個當鬼的人;鬼要先用手帕矇住眼睛,其他人則繞着鬼的周圍發出聲音〈喊名字、敲東西都可以〉,鬼則運用自己的耳力,循聲快步抓人,被抓到的就換他當鬼。

遊戲特點:這樣的捉迷藏遊戲範圍比較小,適合人少時來玩。

『覕相揣』

玩法:遊戲開始前,大家先猜拳選出一個人當鬼,鬼負責抓人,其他的成員分散躲藏,能離鬼多遠、多隱蔽不被找到,就是厲害角色(不過後來我們又商討,擬定不可超過的範圍界線,以免鬼一直在唱獨腳戲);如果被鬼找到,那就要換他當鬼。

遊戲特點:

1.我們同宗親一共15戶人家,住屋是ㄇ字型的正身護龍,中間偌大的稻埕就是我們的遊戲場。站在場中一吆喝,有空的大、小朋友便會從各家庭竄出來集合。

2.玩捉迷藏時,所有住戶的居家都是我們的掩蔽所;在鄰居家穿堂而過、躲藏,猶如是在自己家裡那般自在。

3.這纔是真正的串門子:玩遊戲時,這家跑到那家、這屋躲到那屋,暢行無阻,所以鬼要抓人的難度不低。有時恰巧遇到屋主在裡面,我們還會比手勢,請主人莫要泄密張揚;或者是有時主人也會調皮的,對着鬼暗示躲藏者的位置,方便鬼去抓人!

但無論誰當鬼,其實功力都不差,因爲知己知彼,哪一戶的哪個地方最隱蔽,大家熟門熟路的;至於哪位玩家最耐不住性子,往往自己會先探頭露餡,大家也是知根知底的,因此鬼要抓人,往往也是這家跑到那家,這屋尋到那屋,有時候,一抓就是一掛人!

在那個年代,鄰里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大家相互瞭解,互相幫助,家門經常是開着的,小孩們串門的活動也很自由。ㄇ字型緊密的社區文化,促使了小孩子的團結與親密互動,我們在遊戲中四處跑動,像在串門子一樣到處尋找或者躲藏,體現了50年代幼童,在遊戲中那種不受拘束的快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