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不聽! 信義區馬路玩滑板遭開單 再滑進內湖賣場炫技引恐慌

警方將楊男攔下,並開了一張500元的罰單。(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北市一名20歲楊姓男子,日前到信義區松煙文創廣場參加啤酒節與滑板對決,比賽結束後,楊男仍在大馬路上以滑板橫衝直撞,險象環生,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員警巡邏經過菸廠路與市民大道五段14巷口時,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開了一張500元的罰單,並告誡楊男切勿再有違規行爲。

不料,楊男離開信義區後,跑到內湖區民善街繼續「滑」,遭警方勸說驅離後,楊男竟跑到大賣場內玩滑板,還炫技嚇壞不少購物民衆。

信義分局表示,滑板採用人力方式驅動,因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受行人路權規範,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坐、臥、蹲、立等足以阻礙交通之行爲,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民衆在使用滑板、滑板車、直排輪等運動休閒工具時,建議在封閉區域或運動場所操作,以免影響交通安全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