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影帶中! 搶過槍大喊Shoot的冷血指揮官!

文/新聞龍捲風

我們的調查團前天訊問沒開槍的11名海岸防衛隊人員,緊接着在昨天訊問開槍的9名涉案人員,這9名涉案人員當中,就包括了下令開槍的劊子手指揮官

圖/新聞龍捲風

菲國海岸防衛隊這9名涉案成員搭車進入菲國國家調查局時,要接受我國調查員訊問,因爲臺灣媒體守候在那,在媒體包圍拍攝之下,這9名嫌犯車內不是低頭,就是戴墨鏡,有的甚至以毛巾白紙遮臉,看到一堆媒體團團包圍,嚇到不敢下車,深怕長相曝光,在那邊躲躲藏藏!想想當初他們多麼兇狠的開槍射殺洪石成結果映訊時竟然和殺人時狠勁落差如此之大,最後竟然還得把原本身上穿的深色制服換上便服,才能躲過媒體進去調查局,整個過程就是做賊心虛!

當接受臺灣調查團訊問時,其中8名開槍的海防隊員口徑一致表示,會開槍是因爲在指揮官下令後纔開槍,當時他們從甲板下拿出M16及M14步槍,還「先傳遞再射擊」,不少人稱「忘了用哪把槍」,另外其中還有人竟稱「不知道打死人」,指揮官則強調,「是臺灣漁船闖入菲國領海,經過勸阻不聽纔開火,這是自衛的執法行爲。」

這些供詞代表了什麼?代表了菲律賓當時有多麼殺紅眼!第一、「忘了用哪把槍」代表當時真的是亂掃射,已經掃射到殺紅眼了,纔會連用哪把槍都不記得!第二、「自衛的執法行爲?」,臺灣調查團觀看過菲國公務船近40分鐘的影片,影片中清清楚楚錄到指揮官下令開槍,之後有人不願服從命令開槍還被罵,指揮官奪槍邊射擊還邊喊:「Shoot!Shoot!」簡直殺紅了眼,有人卡彈換槍繼續射,甚至架起機槍掃射,漁船就像被追殺一樣。追殺怎麼能拗成是「自衛的執法行爲」?加上領海VDR航行紀錄證明根本就不是菲律賓領海,這段說詞根本不可採信!第三、「不知道打死人」,且公務船油量偏低,怕續追下去油料會耗盡,因此才折返回菲國。這個意思代表什麼?如果今天油料足夠,菲律賓公務船將繼續追殺廣大興號,這根本就是想要打死人吧?

更扯的是,本來調查團還要求對他們測謊,但被菲國司法單位拒絕了,而拒絕的理由竟然是「案情太敏感」,不就是因爲案情敏感才需要測謊來幫助破案嗎?菲律賓到底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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