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慢飛天使家庭經濟負擔 花蓮明年將提升放寬早療交通費補助
花蓮縣政府修正縣內早療費用補助相關計劃,其中,低收入戶交通費每月申請次數明年將從8次提升爲10次,單趟費用依戶籍地與醫療院所距離,提高至250至450元不等。(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政府重視早療兒童權益,減輕慢飛天使家庭負擔,明年將提高、放寬早療補助,其中,低收入戶交通費每月申請次數從8次提升爲10次,單趟費用依戶籍地與醫療院所距離,分別提高至250至450元不等,療育費部分,從實報實銷限制放寬爲實支實付。
據《花蓮縣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劃》,補助對象分爲低收入戶及非低收入戶,每次療育費用分別補助500元及300元;交通費另以戶籍地與就診醫療院所距離分成4類,第1類每人每次分別補助200元與150元,第2類300元及250元,第3類400元及350元,縣外均爲300元,且每人每月療育次數最多以8次爲限,交通費用與療育費用總和上限分別爲5000元及3000元。
社會處統計,全縣每季平均約有350個家庭申請早療補助,但縣內尚有許多慢飛天使因家庭經濟因素無法接受療育,經縣長徐榛蔚指示,修改補助計劃,預計明年起提高交通費用補助,放寬療育費用申請限制,從採實報實銷方式申請改爲實支實付。
新的補助內容爲,第1類交通費每次補助改爲250元,次數從8次提升至10次,療愈費無次數限制;第2類、第3類及縣外部分,交通費分別提升至350元、450元與350元,不過受限於交通費與療育費總額度,第2類、第3類與縣外非低收入戶每月交通費申請次數上限爲9次、7次及9次,低收入戶均爲10次。
社會處表示,明年新的補助新上路後,將再視中央計劃調整相關補助費用,屆時會再另行公告。另外,縣府除提供早療家庭到醫療院所療育及交通費用補助,另在全縣北中南區共設置4處社區療育據點,提供近便性的服務,滿足早療兒童及家庭無法到醫療院所復健的療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