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防止一退了之 ST愛康和實控人被立案調查

6月12日晚,已經鎖定“面值退市”的ST愛康披露公告,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鄒承慧因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退市不是終點。記者瞭解到,上市公司退市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對於退市前可能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仍應依法依規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退市新規發力

精準出清績差風險公司

今年1月31日,ST愛康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虧損7.4億元至虧損3.7億元,並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從當時預計情況看,公司近三年累計虧損金額近20億元,相比光伏行業其他上市公司情況,ST愛康這種大幅虧損的情況頗爲少見。

記者關注到,自2020年以來,深交所多次對公司收入情況、產品毛利率、償債風險等多個方面進行問詢。從過往情況看,ST愛康曾多次因違規資金佔用、違規財務資助、回購事項違規被監管部門處罰。

此外,因前期公司在互動易回覆投資者提問存在不夠審慎的情況,浙江證監局已對公司、鄒承慧、田野出具警示函,其中就特別提到將根據現場檢查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舉措。同時深交所向公司發出關注函,後續也將對相關違規行爲予以紀律處分。

根據規則,每年年報披露結束後,問題公司的股票會因各種原因被實施ST或*ST,包括財務數據不達標、大額資金被大股東佔用、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

今年4月30日,ST愛康披露2023年度報告,因最近三年淨利潤爲負且被會計師出具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內部控制爲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需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情形。5月6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處理。

市場人士指出,新“國九條”及其配套制度相繼發佈後,促進市場有效識別和出清績差風險公司的政策效應逐步顯現,投資者通過“用腳投票”的方式加速出清績差風險公司,推動上市公司結構持續優化。

退市不是結束

防範“一退了之”

2024年4月退市新規出爐,全面完善了財務類、交易類、重大違法類和規範類強制退市標準,通過科學設置強制退市標準,推動實現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退市格局。

6月6日,證監會上市司司長郭瑞明在《就近期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ST、退市情況答記者問》中明確提到,上市公司退市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對於退市前可能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爲仍應依法依規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

ST愛康雖之前已被鎖定面值退市,但監管部門依然啓動立案調查,再次體現監管機構對退市公司違規行爲的追責力度,切實防範大股東“一退了之”的行爲發生。

新“國九條”要求,嚴格退市執行,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意規避退市的違法行爲,健全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賠償救濟機制,對重大違法退市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投資者可根據《證券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通過包括協商和解、糾紛調解、民事訴訟等一系列投資者賠償救濟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關注到,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作爲《證券法》規定的投資者保護機構、證監會設立的公益機構,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持續加強對欺詐發行、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重大典型案件的訴訟實踐,提高“關鍵少數”的違法成本,對負有責任的相關責任主體追究連帶民事賠償責任,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近期投服中心已通過支持訴訟、代位訴訟等方式,起訴多家存在違法違規的退市公司和風險警示公司,2家已獲一審法院勝訴判決,5家已獲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