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帶回林士傑案2權利車買主!釐清與槍手關聯 欠缺事證訊後請回

▲專案小組查出槍手使用第一部作案車輛的2名關係人,檢方訊後認爲罪證不足請回。(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專案小組偵辦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命案,17日下午帶回與第一輛權利車交易有關的2名關係人,並漏夜追查2名關係人是否與作案槍手有關聯。臺南地檢署指出,專案小組17日調查曾經買賣涉案權利車的連姓男子及其謝姓老闆,經晚間訊問2名男子,認爲尚欠事證足證2人涉案,因此諭知請回,後續將持續積極偵辦,全力緝兇。

據瞭解,專案小組調查,槍手使用的第一輛權利車,是連男1年前所購買,而後謝姓老闆因客戶有需要,1年前將該權利車介紹轉售給他人,由於初步調查2名關係人持有這輛槍手作案轎車是1年前的事,因此訊後以事證不足諭知請回,後續將繼續追查2名關係人與槍手是否有連結關係。

7月8日案發當天清晨,林士傑在南區住處前遭一名槍手連開11槍,其中5槍擊中胸部,造成血胸致死。涉案槍手行兇後徒步逃離,再駕駛第一輛本田權利車逃往距案發地約2.4公里的南區新建路53巷路外停車場,縱火滅證,將車子連同作案所穿衣物及2把手槍全數燒燬,接着駕駛第2輛三菱權利轎車南下逃往高雄大樹區棄車,並在車內潑灑鹽酸滅證。

最後,槍手再騎第3輛的機車到屏東地區棄置,隨後步行逃逸。由於槍手從行兇、逃亡、棄車、滅證,整個作過程十分縝密,且處處設下追查中斷點,令檢警專案小組追查困難重重。

專案小組以車追人,從第2輛作案車中找到1個口罩,從上面所留的生物跡證,查出一名張姓男子身分,經前往高雄拘提帶回,查出張男系曾搭過該車。不過,檢察官訊後以罪證不足飭回。而後專案小組再查出,一名女子以臉書洽購第二輛及第三輛作案車輛,經拘提到案,才查出該名女子臉書帳號被人冒用購車,被檢察官請回。

專案小組雖受挫,但仍持續追查權利車的交易流向,以車追人方向追查車輛持有人,查出第一輛權利車的2名關係人,後續將持續調查是否與槍手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