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到位致未成年人購得成癮性處方藥物 法院發出司法建議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濟南6月2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邢婷)今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全省法院2023年毒品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基本情況和階段性成果,同時公佈一批涉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人民法院針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因監管不到位導致未成年人購得成癮性處方藥物問題,及時向監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

據通報,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時,發現涉案的多名未成年人在未開具處方的情況下,從藥店長期、多次購買某種含有管制精神藥品成分的處方藥。該藥在大量服用後會產生眩暈、亢奮感,有致幻作用,具有成癮性,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經調查發現,該地區部分藥店存在未將該藥品按處方藥物規範管理、向未成年人銷售該藥物等違規、違法行爲,暴露出成癮性處方藥物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對此,人民法院向監管部門發出《關於加強對處方藥物管理的司法建議書》,並提出如下建議:加強行業管控,嚴格落實銷售處方藥物實名登記制度,對落實不到位及非法銷售的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加強流通監管,加大對處方藥物市場流通的監測、管控,實行處方藥物購買臺賬管理和購藥異常行爲預警制度;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從業人員及購買者的守法意識,引導未成年人科學安全用藥。

司法建議發出後,得到被建議單位的積極迴應,在全面落實司法建議相關事項後向人民法院進行了書面函覆。

“人民法院針對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因監管不到位導致未成年人購得成癮性處方藥物問題,及時向監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與被建議單位溝通協調,並強化跟蹤落實,成效顯著,具有積極的示範效果。”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羅瑩說。

近年來,人民法院在打擊毒品犯罪、參與禁毒綜合治理中,堅持依法能動履職,“抓前端、治未病”,深入分析禁毒綜合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議,主動參與社會綜合治理,致力在全社會形成識毒、防毒、禁毒的良好社會氛圍。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蔣海年在發佈會上呼籲,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好奇心強,對吸毒危害後果無充分認識。社會、學校、家長應高度重視,共同努力,積極教育引導青少年遠離毒品,切實加強對青少年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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