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大動作 柯文哲:竹市有見不得人的事?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質疑,到底新竹市有何見不得人的事,需大動作搜索。記者季相儒/攝影

民衆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以六十萬元交保。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晚自新加坡返臺時表示,司法是臺灣最後一道防線,但這件事違反比例原則,把高審訊到昨晨五時多,再以六十萬交保,還有很多人是無保飭回,他內心很多疑惑,到底新竹市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需要在立院會期間大動作兵分八路搜索?真的滿奇怪。

如果高虹安被判有罪,是否會除去黨籍?柯文哲表示,不回答假設性問題。至於是否相信高虹安無罪?柯文哲說,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凡事符合比例原則就好。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昨透過臉書表示,高虹安案請照步來,不要讓人民覺得民進黨「選輸起痚呴(臺語哮喘之意)」,立法院長及檢調、法官都請步步慎重;根據憲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立委除現行犯,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八項規定,立委除現行犯,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此刻仍在立法院會期中,憲法的保護傘,對高虹安委員仍然適用」。

國民黨前立委蔡正元表示,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蔡英文總統和民進黨修法免罪,但高虹安的助理公積金案,蔡英文和民進黨窮兇極惡追殺,高虹安沒有弄假助理領薪水,助理公積金是高與助理的民事契約,跟公家機關無關,也不應涉及刑事犯罪;高虹安動用公積金適當與否,仍然是高與助理之間的民事糾紛,扯不上「貪污」的大帽子。

蔡正元也指出,高虹安就是吝嗇貪小便宜,談不上犯法,蔡英文和民進黨指揮檢調不是查臺南八八槍、不是查高端疫苗、不是查黑道干政、不是查環保流氓搞光電產業,而是大軍壓境查高虹安公積金,再把民事問題抹成刑事問題,不過就是拿羅織的罪狀逼高虹安,不可清查棒球場之類的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