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貓頭鷹 員警化身1日保母

桃園市龜山區張姓民衆昨天晚上在中興路90巷發現貓頭鷹,送到派出所照料。(警方提供)

桃園市龜山區張姓民衆昨天晚上在中興路90巷發現貓頭鷹,擔心被流浪狗叼走,因此將貓頭鷹帶到派出所,員警充當1日保母后,送到野鳥協會檢查。

警方表示,張姓民衆昨日晚間在龜山區中興路90巷內市民農場附近發現毛茸茸的動物,仔細一看是俗稱貓頭鷹的領角鴞,因擔心被附近流浪狗叼走,立刻將貓頭鷹送到派出所,員警通知市府1999轉給動保處今日上午由野鳥協會帶回檢查、安置。

大林派出所所長鄒安晴表示,貓頭鷹在臺灣屬於保育類動物,自行飼養都是違法的,如果民衆拾獲,儘速送交市府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