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2次面就結婚 陸籍老公偷吃傳片嗆「只能說我有帶套」

陸籍老公偷吃遭抓包,直接坦承「我花錢找女人」,更嗆人妻「只能說我有戴套」。(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屏東1女子小花(化名),和大陸男子小陳(化名),兩人僅見面2次就結婚,某次小花收到小陳傳來的影片,畫面中竟有不明女子的鞋子,對方直接向她表明「我花錢找女人」,還說「我只能說帶着套呢」,小花氣到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小陳賠償2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根據2人的聊天紀錄,認定小陳確實有偷吃,故判準離婚,且小陳須賠償2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小花與小陳,2人透過通訊軟體微信認識,僅見面2次就在大陸登記結婚,小花返臺後,2人因認識時間短,無感情基礎,又分隔兩地,且小陳時常強迫女方單方服從其意見,導致2人互看不順眼。

小花於110 年4月開刀住院,對方完全不顧她當時的心情及身體狀況,打電話來找她吵架。小花出院後又收到小陳傳來的影片,見畫面中出現1雙粉紅色鞋子,她便質問對方,不料小陳卻回,「我花錢找女人」,小花氣得向法院提起告訴,認定因爲老公偷吃,導致她的尊嚴受到侵害,無法繼續維持這段婚姻,請求法院判準2人離婚,並要求小精神撫慰金20萬元。

法官審理時,在2人的聊天紀錄中發現,小花問:「捨不得你還會外遇」、「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不料對方卻回:「對不起」、「在大陸妳2年沒來了」、「找一個人發泄,是男人的需求是沒有什麼的」、「我只能說帶着套呢」。又從2人通話的錄音中,聽到小花質問小陳爲何與其他女子發生性行爲時,他辯稱當時是因爲喝醉了,才與特殊行業的女子發生2次性行爲。因此認定小花說的屬實,故判準離婚,且小陳須賠償小花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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