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約僱人員「溜班」 詐領加班費下場曝

嘉義市政府何姓約僱人員詐領加班費,被檢方處分緩起訴1年。(廖素慧攝)

嘉義市政府何姓約僱人員於2021年4月至10月間,用公務電腦填載加班時數及加班事由,申報加班費,卻是「溜班」回家處理私事,共領取21小時3045元加班費,犯後坦承,繳回犯罪所得,檢方依詐欺罪嫌將他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何男是嘉義市政府約僱人員,明知依照「嘉義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出勤管理要點及嘉義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員加班費管制要點」之規定,應確實依照加班時間申報請領加班費。

何男卻於2021年4月至10月間,使用他任職單位的電腦登入差勤系統,填載加班時數及事由,每次1小時至4小時不等,共21小時,每小時加班費145元,向各級主管、人事、會計等單位籤核,共領取加班費3045元。

但何男申請加班,卻是返回住處處理私事,等到加班時間到了,就回到辦公室登入電腦差勤系統點刷下班。法務部廉政署接獲舉報,調查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爲何男涉犯詐欺取財罪,考量何男坦承犯行,無前科素行,且已繳回贓款,所犯情節尚屬輕微,緩起訴處分1年,向公庫支付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