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名律師之子「被老師巴頭」校方不認霸凌 申覆結果大逆轉
校方申覆審議決定書敘明,因原調查報告有未盡調查證據,認定事實等程序上重大瑕疵。(讀者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某知名律師兒子驚爆遭學校老師巴頭、午休時間要求學生搬桌椅在走廊罰寫等疑似不當管教情形,疑涉霸凌,學校調查後認爲不構成霸凌,經律師提出申覆和國賠後,近日調查小組認定當初的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校方將再組校園霸凌小組重啓調查。
律師指出,念小三的兒子嘉義市某國小就讀時被老師不當管教,包括中午搬桌椅在走廊罰寫、不能休息、還有被巴頭、拍打身體,轉學前還被修理得更慘,等兒子轉學後,他就提出霸凌調查申訴,學校調查結果認定教師行爲霸凌不成立,卻認爲該名教師管教措施不當,建議移送教師評議委員會進行懲處。
律師說,調查小組以「學生身心狀況未受影響」而認定不成立霸凌,調查小組僅以訪談年幼、不相關同班學生的證詞作爲判斷被害學生身心狀況的基礎,實難令人苟同,所以針對霸凌不成立結果提出申覆,同時也向嘉義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聲請。
律師說,今收到校方調查回覆文件,申覆審議決定書敘明,因原調查報告有未盡調查證據,認定事實等程序上重大瑕疵,將由該校重啓調查,以釐清實情,即日起啓動相關程序。
校方迴應,因家長提出申覆,所以請委員再行審查,現委員已做出結論,會針對家長所提有疑慮部分再行處理,應該1個月內會有結果。
這名學生家長由檢察官轉任律師,曾擔任多名知名地方大咖涉及的社會矚目案件的委任律師,表示他根據校方調查結果的基礎事實提出國賠求20萬元精神撫慰金,若獲市政府同意或法院判定賠償,該筆金額將全數捐助嘉義市家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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