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傳宗教團在溪牀放生牛蛙 居民直呼:史上頭一遭

當地民衆直言,從未聽聞團體橋下進行放生,這真的是史上頭一遭。(摘自臉書城鄉河溪論壇

網友目擊放生過程並拍下,上傳到臉書城鄉河溪論壇。(摘自臉書城鄉河溪論壇)

嘉義縣縣環保局副局長楊啓明表示,針對金紙堆放待燒部分,已派員前往瞭解中。(摘自臉書城鄉河溪論壇)

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橋下,26日有宗教團體進入放生牛蛙,甚至在溪牀石頭燃燒大量紙錢。目擊民衆將照片PO上臉書,引發網友撻伐,嘉義縣野鳥學會理事長陳建樺更是重批「這是放死、非放生,不但不能消災解厄,反而是製造罪孽!」

「簡直可惡至極」陳建樺怒批,牛蛙爲外來種,國人引進牛蛙是作爲食用,其繁殖力強、體型大,大蛙會吃小蛙,如澤蛙、金線蛙等日益稀少的本土蛙類都是牛蛙的食物,隨意將這些外來種放生,對臺灣原生類的生存造成極大威脅

當地民衆也直呼誇張,指每年都有宗教團體在觸口橋下舉行超渡法會,尤其是農曆七月更頻繁,但從未聽聞有團體進行放生,這真的是史上頭一遭。

警方表示,目前沒有接獲民衆報案同仁現場發現燒紙錢的灰燼,但已不見牛蛙的蹤影,據悉,這個團體是今天中午搭遊覽車前來,已派員瞭解詳細情況,如有發現棄養等違法行爲,將通報縣府查辦。

家畜疾病防治所長林珮茹強調,放生活的牛蛙形同棄養,此宗教團體放生行爲,若經查證屬實,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3萬至15萬元。縣環保局副局長楊啓明表示,針對金紙堆放待燒部分,已派員前往瞭解中。

農業畜產保育科長石蕙菱呼籲民衆應避免任何放生行爲,這可能會觸及《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處以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且若有破壞生態之虞者,更可處50萬元至2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