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訊息機關自做澄清 李貴敏怒轟沒法治

法務部報告指出,各查察機關針對涉有犯罪嫌疑的假訊息案件,應迅速掌握情資,妥適、優先處理,且對於誤導民衆情事,即時主動澄清說明。另警察或調查機關處理社會矚目的假訊息案件,如有必要,得適時向外界說明已展開偵查作爲,或已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避免外界誤解執法機關怠惰,如有必要,得適時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發佈新聞澄清,降低負面效應。

李貴敏舉例質疑,網紅Bump踢爆救助杜拜受害臺人被在外館受阻,外交部嗆他以訛傳訛,事後卻被打臉;陳時中於2020年聲稱買不到疫苗;ACIP召集人李秉穎說永齡基金會買的疫苗是快過期了,都是官方假訊息,哪一件調查局查過了?

王俊力說,是不是假訊息還要判斷。李貴敏反批,要查才能判斷啊!不能遇到行政單位就說要判斷,遇到老百姓就調查、凌遲人家。王俊力說,行政機關本於職責對外做宣示,若有錯誤,「他們自己會澄清」。

李貴敏怒轟「現在中華民國是兩套標準?」行政單位可以自己澄清就沒事,老百姓澄清不可以?中華民國還有法治嗎?標準怎麼會這樣?王俊力解釋,如民衆發佈的訊息有錯誤,自己做澄清,那就不符合「惡、假、害」要件,就不會被認定爲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