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萬安演習22日登場 警方呼籲遵照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
▲▼ 嘉縣警呼籲配合萬安演習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避免受罰最高15萬元 。(圖/嘉義縣警局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113年中部地區軍民聯合防空 (萬安47號)演習,訂於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與警報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
嘉義縣另擇定朴子市、民雄鄉驗證實施「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配合防空警報主動開放」、「民衆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聽聞防空警報時,行走於道路之行人及車輛(駕駛、乘員)應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避難,並於同日下午2時至2時30分(防空警報解除後) 在朴子市農會實施「戰災搶救災害救援演練」及在朴子國中實施「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演練」,請民衆務必配合各項演習管制疏散措施。
嘉義縣政府表示,本次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處所(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啓地下室車道之鐵卷門或柵欄,開放民衆進入避難)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公司行號、商家、場館、學校、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含居家者),應緊閉門窗(簾)、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
演習時,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國內各機場、港口停泊之機、船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惟下車(機、船)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接受警察、憲兵、民防及站務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演習地區內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流道實施管制,行駛於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之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比照行人實施避難;若身處空曠地區,可利用周邊地形地物、涵洞、地下道及橋墩下方或具掩蔽功能之處所進行避難。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演習除發放警報外,國防部將同步於當日下午1時30分以「空中威脅告警系統」發送簡訊到演習區域內所有行動電話,提醒國人演習相關事項,請民衆配合,並於下午2時發送演習結束訊息,另爲加強宣導民衆熟悉空襲避難地點,請民衆多加利用「全民國防手冊」及連結嘉義縣警察局官網「防空疏散避難專區」,並點選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位置Google Map或手機下載「內政部警政署警政服務APP–防空疏散避難專區」或掃描QRcode查詢就近之防空避難設施位置。
嘉義縣警察局再次呼籲,演習期間民衆務必遵守警察、憲兵、民防人員指揮管制及疏散避難,若不聽勸導將依民防法第2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軍民聯合防空演習,統合運用軍警及民防團隊參與防空疏散避難、戰災搶救災害救援及開設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演練,係爲提高全民敵情意識,熟練防空作爲,落實防空設施整備,強化災難防救能力,以降低空襲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籲請全體民衆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