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跨國打擊犯罪 美日多次臂助

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事件簿

臺灣警察有能力爲國際合作打擊犯罪貢獻心力,無奈因政治外交情勢,無法重返國際刑警組織,長期僅能透過友好的日本,間接傳遞分享國際犯罪情資。事實上,近年美日等國均支持我方以觀察員身分參加該組織活動,但最後總因大國間的競合關係,無法如願。

2015年起,美國參、衆兩議院均分別通過法案,支持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2016年,美國聯邦參議院於3月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第2426號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提出發展策略,協助臺灣取得國際刑警組織觀察員身分。但2016年我重新叩關,該組織仍如同鐵板一塊,敲門未果。

今年,我在跨國打擊犯罪上,與各國合作成績表現亮眼,加上上月我國盛大舉辦的國際共打研討會,與會諸國都認同我方的打擊犯罪能力,彼此互動融洽,私下都鼓勵我方提出申請。

不過,刑事局官警坦言不敢樂觀,雖大陸現無主席之位,但只要關鍵時刻發揮影響力,我方最終可能還是碰壁。

官警指出,跨國打擊犯罪是相對低度的政治性議題,希望彼此都能摒棄意識型態對立,以人民的安全、福祉爲優先,畢竟從近年的一銀盜領案、韓籍慣竊來臺犯案,若能重返國際刑警組織,在預先預防和事後追緝,都能有絕大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