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高頻交易監管 量化交易新規出爐

證券市場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邁出重要一步。證監會5月15日消息,爲落實《證券法》關於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的規定,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促進程序化交易規範發展,維護證券交易秩序和市場公平,證監會制定發佈《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自2024年10月8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管理規定》提出,加強高頻交易監管;明確交易監測和風險防控要求;明確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納入報告管理,執行交易監控標準,其他管理事項參照適用本規定,具體辦法由滬深證券交易所制定,另行公佈。

七大核心要點

《管理規定》緊緊圍繞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的主線,堅持“趨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監管、規範發展”的總體思路,對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市場通常稱爲量化交易)監管作出全方位、系統性規定,是強化市場交易行爲監管的重要舉措。

一是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定義和總體要求。程序化交易是指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爲,相關活動應遵循公平原則,不得影響證券交易所繫統安全或者擾亂正常交易秩序。

二是明確報告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應按規定報告賬戶基本信息、資金信息、交易信息、軟件信息等信息,並落實“先報告、後交易”要求,在履行報告義務後方可進行程序化交易。

三是明確交易監測和風險防控要求。證券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控,對異常交易行爲進行重點監控。同時,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職責,明確機構投資者合規風控要求。

四是加強信息系統管理,明確對程序化交易相關的技術系統、交易單元、主機託管、交易信息系統接入等監管要求。

五是加強高頻交易監管。明確高頻交易的定義,並從報告信息、收費、交易監控等方面提出差異化監管要求。

六是明確監督管理安排。程序化交易相關機構和個人違反有關規定的,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根據規定採取管理措施,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依法採取監管措施或進行處罰。

七是明確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納入報告管理,執行交易監控標準,其他管理事項參照適用本規定,具體辦法由滬深證券交易所制定,另行公佈。

前期,證監會就《管理規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通過座談、調研等方式,聽取了境內外投資者和市場機構意見建議。各方總體支持贊同,評價積極正面。所提意見建議中,部分屬於條文理解問題,證監會已向有關投資者和市場機構溝通說明;多數涉及《管理規定》有關細化實施安排,證監會將指導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等在制定完善實施細則和相關業務規則時充分借鑑境外市場成熟經驗,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儘快予以研究明確。

促進行業規範發展

近年來,證監會已針對程序化交易監管出臺系列措施,包括加強量化私募基金備案問詢,建立健全數據統計監測機制,在股票市場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等。此次出臺的管理規定明確,總體要求是,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相關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影響證券交易所繫統安全或者擾亂正常交易秩序。在業內人士看來,《管理規定》的出臺並不是否定程序化交易,而是促進程序化交易行業規範發展、維護市場秩序的長久之計。

更爲重要的是,此次量化新規的快速落地,更是從保護中小投資者出發,將限制程序化交易相對中小投資者的過度優勢作爲重要目標。比如,在交易機會公平性方面,要求證券公司合理使用主機交易託管資源,並按照公平、合理原則爲各類投資者提供交易單元服務,不得爲程序化交易投資者提供特殊便利。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認爲,《管理規定》的出臺是市場公平的需要。隨着證券市場的發展,程序化交易逐漸增多,技術進步使得程序化交易不僅普遍,而且複雜,形成相對優勢地位。這需要相應的監管規則來規範其行爲,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防止市場操縱和不公平交易,確保所有市場參與者在公平的環境下進行交易。

在業內人士看來,《管理規定》的出臺,能夠促進程序化交易的規範化和健康發展,更好防控與程序化交易相關的風險,提高市場透明度,這也爲中國證券市場的國際化和現代化奠定基礎。

“對程序化交易的參與者而言,這一規定的出臺意味着,需要遵守新的規則,會增加合規成本;也會影響現有的交易策略和算法,需要調整以適應新的監管要求。長期來看,《管理規定》的出臺能夠減少市場操縱和不公平交易,促進市場的公平性和穩定性,推動市場的長足健康發展。”田利輝說。

北京商報記者 馬換換

證監會主席吳清:把“殭屍企業”、害羣之馬堅決清出市場

5月15日,證監會主席吳清在2024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表示,投資者是市場之本,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領域踐行“以人民爲中心”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

吳清表示,“當前,證監會正在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新‘國九條’,紮實推動資本市場‘1+N’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核心內容就是一體推進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強本強基、嚴監嚴管,加快打造安全、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爲此,我們發佈了一系列制度規則,包括嚴把發行上市入口關,加強現金分紅、股份減持、量化交易等方面監管,督促行業機構履職盡責等。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保護投資者的鮮明導向”。

“我們將一以貫之抓好落實,把投資者保護貫穿於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監管執法的全流程各方面。”吳清說,將進一步夯實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基礎,進一步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進一步推動行業機構提升專業服務水平,進一步依法嚴打證券違法犯罪行爲,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渠道。

“上市公司是市場之基,是投資價值的源泉。”吳清說,從上市公司的“入口”到持續監管,再到“出口”,都正在建立更加嚴格的制度安排。目的就是堅決把造假者擋在門外,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徹到公司信息披露的全過程,把尊重投資者、回報投資者的理念融入公司治理的各項機制,把“殭屍企業”、害羣之馬堅決清出市場。控股股東、實控人和董監高作爲“關鍵少數”,必須挺在前面、扛起責任。

吳清還稱,欺詐發行、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犯罪行爲是資本市場的毒瘤,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去年以來,證監會堅決落實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要求,查辦案件數量和處罰金額大幅上升。“對於‘零容忍’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我們的態度堅定不移。我們將會同有關各方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加快構建資本市場防假打假綜合懲防體系,進一步提升行政刑事銜接效率,讓不法分子付出慘痛代價,切實維護市場‘三公’秩序。”

吳清表示,證監會將與有關各方一道,特別是與金融監管總局等金融管理部門、公安司法機關、地方黨委政府、新聞宣傳單位以及市場參與各方共同努力,不斷健全投資者保護的制度機制,合力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資文化,積極營造崇法守信的市場生態,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邁上新臺階。

在進一步夯實投資者保護的制度基礎方面,吳清表示,牢牢把握中小投資者佔絕大多數這個最大的市情。“這就要求我們在制度制定修訂過程中,充分聽取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意見建議,作出客觀公正的專業研判,更加註重製度的公平性,爲投資者提供更爲實質的公平保護。”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