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律師詐騙! 全律會籲委任前先確認律師身分真僞

全國律師聯合會指出,近日臉書(FACEBOOK)上出現諸多帳號或廣告專頁等,使用不知情第三人的照片並杜撰其爲律師,事務所或是其他專業人士等,趁民衆受騙後慌張、急於追回被害財物之情緒,謊稱已經成功協助追回遭詐騙集團騙走的鉅額財物,但實際上是以此爲藉口,讓民衆委任該不肖份子而二次受騙。(圖本報資料照)

全國律師聯合會今指出,近日臉書(FACEBOOK)上出現諸多帳號或廣告專頁等,使用不知情第三人的照片並杜撰其爲律師,事務所或是其他專業人士等,趁民衆受騙後慌張、急於追回被害財物之情緒,謊稱已經成功協助追回遭詐騙集團騙走的鉅額財物,但實際上是以此爲藉口,讓民衆委任該不肖份子而二次受騙。

再者,因本會「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2條第2項規定,除在事務所或律師的官網外,律師爲廣告時應表明「律師姓名、律師事務所名稱、地址以及電話」等聯絡資訊,民衆如發覺網頁欠缺上開聯絡資訊,即有高度可能性爲詐騙網頁;而上開網頁即便有聯絡資訊,過往案例亦有詐騙網頁上聯絡資訊部分真實、部分虛假,譬如同時盜用A律師照片、B律師名字、C律師事務所地址,或名字、地址電話爲虛構等方式,均須進一步確認。

全律會呼籲,民衆於諮詢或委任前,先洽詢本會、各地方律師公會或至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https://lawyerbc.moj.gov.tw/)查詢,確認是否爲具律師資格且得執行律師職務者,以維護自身權利,避免再次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