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林昶佐發公文稱「讓柯進退兩難」 高雄21歲男下場慘了

王男僞造假公文還寄給媒體人,遭法院判刑。(民衆提供/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1名21歲的王姓男子上網搜尋「立委」、「公文」取得函文範本PDF檔及「立法委員林昶佐」印文圖片檔後,以立法委員林昶佐國會辦公室製作假公文寄給1名媒體人,還強調「請委員設法讓柯文哲進退兩難」。高雄法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依僞造準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間,1名媒體人收到一封電子郵件,並附上一份由立法委員林昶佐國會辦公室發出的公文,內容受文者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提及:「鑑於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較短特性,爲兼顧國內防疫量能、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本中心將鬆綁各項措施」,文中還強調「請委員設法讓柯文哲進退兩難」、「關於委員相關新聞,我已請新聞臺下架了」,媒體人發現公文有異,林昶佐國會辦公室才知道被冒用名義發假公文。

法務部調查局接獲報案而循線追查出1名21歲的王姓男子涉案,並於今年4月20日持搜索票到他高雄住家搜索,檢方調查,王男於去年7月8日,上網搜索「立委」、「公文」取得函文範本PDF檔及「立法委員林昶佐」印文圖片檔,再以PDF編輯軟體「iText」匯入函文範本PDF檔,冒用「立法委員林昶佐國會辦公室」名義製作假公文,並以電子郵件將函文PDF檔寄送予該名媒體人,偵查後依僞造文書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審酌王男擅自以立法委員林昶佐辦公室名義並行使僞造準公文書寄送,足生損害於立法委員林昶佐國會辦公室及立法委員林昶佐公共信用,所爲實屬不該,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僞造的準公文書僅1份,傳送行使對象僅1人,犯行所生損害尚非巨大,因此依行使僞造準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