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銀行網絡消費貸款廣告被指存在誇大、誤導

這裡是視角志。今天我們說說這個話題。日前,不少濟寧的圈友們總能在朋友圈刷到濟寧銀行發佈的微信廣告,但是這個廣告詞裡面不僅有錯別字,而且還被指涉嫌誇大宣傳。

根據朋友圈廣告截圖顯示,濟寧">濟寧銀行貸款廣告,這樣寫到:資金保障額度高至20萬...... 缺錢來這,最高可借20萬,日利率0.014%起,年華利率低至5.4%.等等!利率低,借款再也不用求人了。上述廣告詞中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條件低息誤導貸款人的內容,這些廣告詞明顯的屬於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誇大、誤導貸款者。

看到了嗎?截圖中“年華利率低至5.4%”,有一個錯別字“華”,此處應該是“化學”的“化”。

據瞭解,出現在朋友圈的廣告是濟寧銀行發佈的“濟時雨e貸”消費金融產品。

201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要求要保障金融消費者知情權,即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佈誇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信息,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2020年11月9日,由上海市多個金融行業協會共同發起制定的《金融廣告發布行業自律公約》正式發佈。《公約》指出,貸款類金融廣告應當清晰準確展示貸款年化利率,不發佈僅含有“最低利率”或者“利率低至”等以特定條件低息誤導貸款人的內容,不以“日利率”、“日還款”等與實際執行利率表達方式不一致的方式宣傳貸款利息。

此前,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通報稱,某些消費金融公司在相關宣傳頁面、營銷話術中,未明確說明展示利率爲日利率、月利率還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門檻申請”“全民都可借”“隨借隨還”“想還款可以提前還款”等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存在誇大、誤導情況。歡迎關注視角志並留言評論。(來源:微博視角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