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港區員工被毒梟利用 運3.2億大麻!8人遭起訴

基隆地檢署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利用港區員工走私大麻案,共查扣323袋第二級毒品大麻,市值3.2億元,將陳某等8名被告,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地檢署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利用港區員工走私大麻案,共查扣323袋第二級毒品大麻,市值3.2億元,將陳某等8名被告提起公訴。圖爲承辦檢察官李國瑋(左一)向行政院長陳建仁(右二)報告。(基隆地檢署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地檢署偵辦運毒集團在基隆港東岸碼頭利用貨櫃走私大麻,並吸收碼頭某物流公司3名員工,在貨櫃檢驗前的空檔破壞貨櫃封條,把走私的毒品取出載運至港區外。檢方共查扣323袋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183.54公斤,市值3.2億元),專案小組溯源集團成員,16日偵查終結,將陳某等8名被告,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提起公訴。

基檢表示,檢方在去年12月接獲航基站情資,疑有運毒集團結合港區作業人員,在基隆港東岸碼頭以貨櫃夾藏毒品方式運毒入臺。後調查發現,運毒集團以高額報酬吸收碼頭某物流公司巫姓、劉姓及張姓員工,利用碼頭作業流程貨櫃儀檢前的等待時間,破壞封條自貨櫃走私夾藏毒品載運至港區外,遂行運毒計劃。

基檢指出,運毒集團先於去年10月間,自泰國將大麻毒品共10箱夾藏於貨櫃,運抵基隆港東岸碼頭,再利用深夜貨櫃儀檢前,由張某負責把風,巫某、劉某破壞貨櫃封條把10箱大麻毒品搬運上事先準備的貨櫃曳引車車頭內藏放,再由另一名張姓男子載離開港區交付彭姓男子,彭某再轉給主謀陳姓男子。

主嫌陳某去年12月中又「故技重施」,自泰國將大麻毒品323袋(毛重183.54公斤)夾藏在貨櫃中,但因載運貨櫃的船班靠港時間延誤,遂先暫緩行動。

基隆關人員察覺異樣後通報,檢察官先指揮航基站扣押毒品,經積極追查,持搜索票展開3波搜索,將涉案6名犯嫌以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向上溯源,最終將陳某爲首的被夠一共8人,依照以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提起公訴。

基檢表示,案件發生後立刻於1月31日召集基隆關、基隆港務警察總隊、港務公司等單位,開會研擬防範利用貨櫃走私毒品之相關策進作爲,包括貨櫃儀檢前之監控保管、貨櫃場的人員出入監控、車輛進入貨櫃場的確實檢查等,本署亦會持續率領基隆地區緝毒團隊,落實橫向聯繫、區域結合,嚴防基隆港成爲毒品走私的破口。

基檢強調,本案系毒梟集團勾串港區人員運毒遭破獲起訴之首例,該署其他警政單位共同合作緝毒,溯源斷根、瓦解集團的成果,深獲行政院肯定,檢察官李國瑋於今日上午10時,在臺灣高等檢察署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地點舉行之「查緝大麻毒品暨發掘施用黑數記者會」中,向行政院長陳建仁簡報,陳也對專案小組表達嘉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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