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報名!南充此地公開考調工作人員

南部縣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公開考調

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部縣公務服務中心等7個事業單位面向全縣公開考調1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公開考調名額爲10名,具體崗位詳見《南部縣事業單位2024年上半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本次考調面向南部縣域內在編在職一般工作人員(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考入事業單位後必須按政策變更身份)。

(二)考調條件

參加考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與考調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性質及條件;

2.報考人員必須具備考調崗位的條件及要求(詳見《一覽表》);

3.具有與考調崗位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

4.近兩年年度考覈均爲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本次考調服務年限及工作經歷期滿截止時間爲2024年5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調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工作時間內)。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聯繫電話:0817—5588190,地址:南部縣桂冠路8號政務中心大樓七樓714室)。

3.報名要求:按照本公告公佈的崗位及條件要求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因報名表所填電話錯誤、關機、停機、換號等導致無法聯繫到本人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並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簽字同意並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原件及複印件1份;

(4)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考調名額的比例不得低於3:1;否則,按比例調減考調名額或取消該考調崗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考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調資格。

(三)筆試准考證領取

《筆試准考證》領取時間在南部縣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s://www.scnanbu.gov.cn/,下同)公佈,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

本次考調採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包括筆試和麪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所有成績的計算均按四捨五入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

1.筆試

筆試內容爲綜合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爲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筆試成績在南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佈,報考者自行登錄查詢,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於成績公佈之日起2日內申請複覈,逾期不再受理。

2.面試

面試方式爲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爲100分。筆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考調名額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到該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後一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爲面試人員。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爲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准考證》原件,按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簽到時,上述證件不齊備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簽到候考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於70分的,取消考調資格。

(五)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採用加試(面試)辦法,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下同。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於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覆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後至本次考調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選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3日在南部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告。

4.複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人員可以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之內書面申請複檢一次,複檢須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複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複檢結果爲準。體檢結束後,對體檢棄權或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考調資格後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體檢(含複檢)費用由體檢人員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爲考察對象,考調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調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自動放棄後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資格複審,重點審查人事檔案,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確定爲擬調動人員,在南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資格。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且屬實、影響考調的,取消考調資格。

四、有關諮詢、監督電話

公告、政策諮詢電話: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817-5588190

監督電話:

南部縣紀委監委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817-5385558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來源 | 南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