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吊掛拖車「撞後不理」 阿伯逃1個多月還是栽了

臺中市陳姓男子違規在機車後方附載拖車,行經東區大智路碰撞臨停車輛,陳男因無照擔心受罰,逕自加速離去,1個月後仍遭警方查獲。(警方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臺中市東區大智路,上個月初發生臨停車輛遭1部機車後掛拖車碰撞,騎士發現闖禍後,轉頭加速離去,儘管肇事機車車牌被拖車遮擋,警方獲報仍積極調閱監視器,歷經1個多月鍥而不捨追查,找到肇事6旬陳姓男子,他供稱因無照擔心受罰,才逕自離去,這下除了要賠償對方車損,還要吞下3張罰單,直呼「代價太高了」。

臺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陳慶同,在上月初中午1點多接獲36歲李姓男子報案,稱其載着家人到東區大智路購買午餐時,遭1輛機車擦撞左前車頭,騎士雖曾短暫停下機車,卻僅是回頭看了一眼,隨後就逕自離去,妻子奔下車想叫住對方未果,且對方車牌號碼又被後掛拖車擋住,請求警方協助揪出肇事騎士。

陳員檢視李男車上行車紀錄器,雖清楚錄下事發過程,卻因後掛拖車遮住機車車牌,無法立刻掌握車主身分,陳員連日調閱沿線監視器抽絲剝繭,確認機車騎士慣常行駛的路線及最後出現的地點後,旋即前往鄰近的市場查訪,經鍥而不捨追查,透過多次詢問及比對人、車特徵,終於在事發近1個月後找到了肇事的63歲陳姓騎士。

陳男第一時間看到警查上門,感到十分訝異,隨即坦承自己確實擦撞到李男的車輛,因自己沒有駕照擔心受罰,纔會選擇離開現場,警員隨即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未依規定附載物品及無照駕駛等,開出7000多元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