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控打壓 消防局:輪調懲處有據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11日到嘉義市政府抗議,由嘉義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楊友仁(前排左)代表收下陳情書。(廖素慧攝)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11日到嘉義市政府前抗議,控訴消防局對爭取工時權益的消防員施壓迫使放棄行政救濟、針對特定消防員不當懲處,要求撤回不當調動8名消防員的派令。消防局強調,分3梯次調動28人,是正常輪調。對在公務時間處理非公務事務的消防員做適當懲處,也經考績會決議。

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指出,百餘名消防員爲爭取工時薪水補償的權益,提起行政救濟,卻遭嘉市消防局施壓,迫使部分消防員放棄,且有8名提出複審的消防員被調離原單位,還有蔡姓消防員被懲處。

蔡姓消防員說,消防局不當排勤休時間,他與數十名同事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行政救濟複審,消防局卻說他在上班時間爲外勤同仁無償繕打複審書是公務時間進行私人事務,記他2次申誡,且調動10名隊員中有8人提複審,消防局卻否認有針對性。

消防局表示,消防員調動是行之有年的正常輪調,8月至10月分3梯次共調動28人,其中有8位提複審,比例不到3成,絕對沒有針對性。輪調是因救災有不同地緣性,爲了讓各隊熟悉不同區域防災救災的狀況、增進各隊聯合救災配合的熟稔度,能更確保市民安全。嘉義市幅員不大,各單位調動不致有交通長途跋涉之慮。

針對蔡員的懲處,消防局強調,是因蔡員在勤務時段從事非公務行爲長達數個小時,且經幹部勸說提醒後依然故我,經政風室調查後,提請考績會經大多數委員決議而予以處分,是依法有據的。

市議員林煒軒到場聲援,強調《公務人員保障法》規範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依法提出救濟而有不利行政處分、不當管理措施。市議員王浩則發出新聞稿,呼籲消防局撤回不當懲處與調動。

警方人員在場維安,抗議人員舉手牌、高喊上述訴求,最後由嘉義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楊友仁代表收下陳情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