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發文看大屠殺新聞好興奮 男子社羣發文「殺人」恐嚇公眾罪不起訴

謝姓男子今年5月間,在Instagram上發文「每次看到這種大屠殺的新聞我都好興奮、我從國中之後就立志要殺人」等語,涉犯恐嚇公衆罪嫌遭送辦。臺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爲謝男言論非惡害通知,且沒有任何具體描述其後續作爲,給予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指出,今年5月21日下午4時許,謝男在使用手機在Instagram上發文,「每次看到這種大屠殺的新聞我都好興奮,打從心理的興奮,我心臟跳超快的,酷欸明年換我,我的眼神從這樣變成這樣,絕對跟國中脫不了關係,因爲我從國中之後就立志要殺人,我確實也敢,而且我很驕傲,我曾經讓一個人怕到叫警察來把我抓走,人是會改變的這就是這世界的報應。」貼文遭民衆發現報警,警方循線追查謝男身分後依法送辦。

檢察官認爲,謝男在社羣上的發文,沒有明確、具體指出如何加害,並非惡害通知,也沒有提到具體後續作爲,難認訊息對公衆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有何將施加惡害之具體通知,不符恐嚇公衆罪的構成要件,因此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