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師鐸獎校長遭爆違反性評法還施壓教師 立委公佈錄音疑屏縣包庇

左起全教產劉亞平、立委王婉諭、代理教師工會黃湘仙、W老師。(王婉諭辦公室提供)

立委王婉諭今偕同多個教師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揭露,屏東縣某公辦民營實驗小學於2021年10月間發生性平事件,事發後該校林姓校長未依《性平法》處置,更讓雙方對質,且爲規避罰則而僞稱知悉時間;而當老師扮演吹哨者時,林姓校長更對外宣稱該教師教學不力,甚至寄律師函警告。王婉諭也要求,撤銷林姓校長去年獲得的師鐸獎的資格。

王婉諭指出,W老師曾任職的屏東縣某公辦民營實驗小學,於2021年10月間發生性平事件,事發後該校林姓校長不但未依《性平法》處置,更讓雙方當面對質,甚至爲規避罰則,僞稱知情時間,種種作爲都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

王婉諭也公佈相關錄音檔片段,內容明確呈現林姓校長於事發後,不僅未依法進行通報,甚至質問當事老師「那次之後還有嗎?」更將是否要校安通報的決定權歸責於當事老師,使其承受莫大壓力。

錄音檔中也聽到,林姓校長眼見事態擴大,卻仍試圖說服、教唆當事老師應配合學校僞稱知悉時間,以使學校可以規避延遲通報的罰則;更甚者,校長未依法將事件移由學校性平會處置,反而私自將行爲人帶至校長室,當面質問該生「有沒有去摸人家老師的手臂?」更要求當事老師需當面向學生陳述事發過程,否則可能衍生學生家長反告老師誣告的狀況。

王婉諭指出,屏東縣政府面對如此證據,在究責、檢討態度上卻是相當消極及包庇。屏東縣政府就林姓校長蓄意延遲通報,且僞稱知悉時間的行爲,認定情節未達重大,僅依延遲通報超過四天裁罰林姓校長12萬元;而針對另設調查機制行爲,縱使該性平案調查報告已明確記載,校長行爲違反《性平法》第21條第3項「另設調查機制」規定,然屏東縣政府卻未予裁罰。

此外,王婉諭也強調,林姓校長於去年7月才經屏東縣政府推薦獲頒教育部師鐸獎,然而面對違反《性平法》屬實,屏縣府仍認爲其違法行爲未損及教師專業尊嚴,函報教育部認定無須廢止師鐸獎資格。

出席記者會的當事教師W老師,則以書面聲明稿的方式,陳述其任教於該校期間不幸發生性平事件,林姓校長不僅未依法處置,更且教唆配合學校僞造通報資料,以及學校主任施壓另名認輔老師修改性平事件紀錄等狀況,甚至屢遭校長質疑其因性平案件而教學不力。W老師指控,學校面對事件曝光,始終對外謊稱其是因服務成績遭評定不優良才蓄意檢舉報復,然而其卻在今年收到學校委託律師事務所發函威脅,指稱該蓋有學校印信及校長章戳的服務證明書是僞造。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劉亞平另外指出,屏東縣府把該校當作實驗教育指標,大大吹噓辦學成效,然而他卻於去年接獲該校學生家長陳情,表示學生長期遭校內2名主任言語霸凌及不當管教,儘管多次向校長當面反映,校長卻未依規定進行通報、調查,甚至學生被逼到轉學後才啓動調查程序,縱使調查認定不當管教屬實,至今2名主任仍未受任何實質懲處。

王婉諭強調,林姓校長荒腔走板的行徑不僅傷害學校老師,更傷害學校中每一位孩子受教權,嚴正要求屏縣府重新檢視對林姓校長的裁罰、檢視如此校長是否仍適任,教育部也應儘速廢止該校長師鐸獎資格,以維護師鐸獎成立的宗旨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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