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承包商訴求 遠雄:市府再不復工,將協助爭取賠償
大巨蛋中下游廠商今(30)日下午成立自救會,大喊臺北市政府、遠雄惡鬥已造成上百家廠商生存困難,當場要求「直接對話、不要對立」、「瞭解停工與不能復工的真正原因」、「大巨蛋復工,爭取工作權」,質疑「合法建照,何故停工?」、「合法承攬損失誰負責?」對此,遠雄集團晚間作出迴應,宣稱北市府若執意不肯復工,遠雄將協助承包商爭取損失賠償。
遠雄表示,多數承包商都明白大巨蛋屬於不當停工,根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的行政處分前,應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即使決定舉行聽證,也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但遠雄之前非但沒有意見陳述機會,就連警告改善的時間也只有3個半小時(下午4點30分收到通知改善,晚上8點就因未改善勒令停工)。
此外,臺北市過去一年共21例未按圖施工(甚至包括主結構及樓層變更),但最嚴重處分僅裁罰新臺幣9000元,反觀大巨蛋施工部分皆已通過都審環評,卻在5月20日被要求停工,相較之下,北市府對遠雄的裁罰明顯不符比例原則。
至於大巨蛋79處遭裁罰理由,遠雄指出,多數與北市都發局5月19日才公佈的「免報備辦理變更設計規定」相符,且從2012年4月11日至2015年5月20日北市府勒令停工爲止,遠雄均依照營造業法按時向北市府申報樓板勘驗程序,共72次,期間也未曾獲市府及監造單位提及未按圖施工一事,明顯與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遠雄從頭到尾都未按圖施工」說法不符。
遠雄強調,有鑑於協力廠商的權益,以及大巨蛋因停工所造成的公安疑慮(颱風、地震、水浮力等),若無法全面復工勢必更加擴大,屆時所造成的損失及賠償將由北市府全面負擔,協力廠商所提相關損失,遠雄也會依法一同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