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榮科技駁斥邁凌指控 嚴正要求履行合併協議

在獲得中國大陸反壟斷批准後,慧榮科技收到來自美商邁凌意圖終止合併的通知,慧榮科技對此發表以下聲明:

美商邁凌在最後一刻發出,就其與慧榮科技間合併協議的終止通知是無效,該通知並反映了系美商邁凌拒絕履行其本身應盡的契約義務,而非慧榮科技未能滿足對其適用的合併交割條件。

在雙方簽署合併協議後的十五個月期間,慧榮科技爲獲得各國主管機關(包括中國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其他主管機關)對本合併案的核準,與美商邁凌共同合作,慧榮科技遵行了協議約定的所有義務,也未曾遭受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慧榮科技要求美商邁凌應遵守合併協議約定的義務,並準備從法律上積極行使合併協議所訂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