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記帳士利多 執行業務費用率調高至35%

會計師、記帳士利多,執行業務費用率調高至35%。(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財政部16日發佈「稽徵機關覈算112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112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112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取消過去三年對醫護的所得稅優惠,迴歸正常水準。

至於其他業別方面,財政部表示,僅調高會計師、記帳士和未具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資格,辦理工商登記等業務或代爲記帳者,費用率都自30%提高至35%,換算其淨利率爲65%。

新冠疫情期間,考量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因受疫情影響致收入減少、費用增加,使費用佔收入比重增加,財政部訂定109年度、110年度及111年度上開費用標準時,都增訂適用費用率得予調增的租稅協助措施。

其中醫事人員因屬防疫前線,財政部是將其各項收入的適用費用率按費用標準的118.75%計算,例如西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的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爲0.95元,掛號費收入費用標準由78%提高爲93%。

「非醫事人員」部分,財政部過去三年也對年度收入總額減少達30%者,適用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的112.5%計算,例如私人辦理補習班收入的費用率由50%提高爲56%,以合理反映業者受疫情影響營運的情形,減輕其負擔。

財政部表示,今年申報去年所得稅時,考量疫情影響已有限,所以取消相關打折機制,重回正常軌道。

財政部提醒,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帳簿文據的執行業務者,才適用相關費用表,由稽徵機關依費用標準推計其執行業務所得課稅,依法設帳覈實申報者不適用。

財政部強調,爲維護租稅公平及合理課稅,並減少徵納雙方間的爭議,希望執行業務者可儘量採用設置帳簿及保存憑證的方式來覈實申報計算執行業務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