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農村夫婦花280萬買下價值500萬的房子,鄰居:你買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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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2日上午10時許,一個女人在一老一少的攙扶下,步履蹣跚,神情恍惚,茫然地走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她因爲隱瞞了一件事需要賠付297萬元。
這筆錢財就像是一聲炸雷,震得她腦袋嗡嗡作響,眼前的一切猶如一片虛幻。
曾經賣房成功的喜悅戛然而止,崔曉華手裡拿着判決書,癱坐在法院大門外的臺階上。
她雙手緊緊握着決判書,雙目無神,想着自己曾經做的一切,她淚流滿面,悔恨不已。
2
崔曉華在北京市朝陽區芍藥居有一套66平米的兩居室房子。
這是她與前夫的家,前夫是個嗜酒如命的酒鬼,脾氣暴躁,成天和她吵架,喝醉酒就打她和兒子。
後來她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堅決和他離了婚。
離婚後崔曉華分得一半房產,兒子判給了她。
她再也沒有回到這個房子,與前夫徹底斷了聯繫。
後來經人介紹她認識了現任丈夫,她和這個丈夫關係很好,很恩愛,兩人又生下了一個兒子。
2013年4月29日清早,崔曉華早早地就起來給丈夫和孩子做早飯,,忽然聽到手機響了,她忙接通電話,只聽電話裡說:
“你家着火了,快來看看吧!”
崔曉華趕忙叫起丈夫,說明原因後就騎着單車匆匆趕回老屋子。等她趕到老屋子時,火已熄滅。她前夫也被火燒死了,已擡往殯儀館。
在場的一位鄰居說:"昨晚11點多,我見他又喝醉了,手裡還提着小半瓶酒,搖搖晃晃地回來了。我還和他打了一聲招呼,就回家了。”
“他可能是天亮了,醒來點了一支菸,吸着吸着又睡着了。菸頭點燃了被褥,引發火災,由於吸入大量一氧化碳,最後不幸去世了。”
崔曉華前夫的那一半房產,兒子是唯一的繼承人,所以整個房子就屬於她和兒子了。
崔曉華到有關部門重新辦理了房產證,她和兒子商量,決定降價處理掉這所晦氣而且令她無法釋懷的傷心的房子。
於是她把房子清理乾淨,並重新粉刷了一遍。
2013年10月20日,她委託中介公司以280萬元的價格,將房子掛出去售賣。
她沒有把賣房這事當一回事,也沒有過問過賣房的進展如何,她不想回憶那痛苦的記憶,也覺得這房賣出去的機會渺茫,她不太抱着希望。
直到有一天,她接到中介公司的電話,說有人想買她家房子,要求她到公司面談。
3
買房的是張春梅夫婦,北京大興區人。她家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他們是實實在在的農民,家裡承包了一個果園,收入還是相當可觀的。
這幾年她家三個女兒都相繼出嫁,只剩下小兒子未成家了。
兒子和女朋友談了好多年了,都在北京城裡上班。
2014年剛過了元旦,兒子和準兒媳終於決定同年10月1日舉行婚禮。一家人高興得合不攏嘴。
她家雖然在老家有十幾間平房,但是兒子和媳婦都在北京城裡工作,爲了工作方便,夫婦倆想着怎麼也得在北京買套房子做婚房。
張春梅和大女兒就每天到靠近她兒子和準兒媳工作單位的樓盤看房子。
可是新房實在太貴,動輒上千萬,根本買不起。
張春梅只好退其次看二手房,但看了好多房子,都覺得不滿意。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在1月22號這中介帶他們去朝陽區芍藥居看了崔曉華的這套房子。
張春梅看到這房子的第一眼就喜歡上了,因爲這套房子在地鐵口附近,交通十分便利,周圍有學校、商場、超市,還有好幾家醫院,地理環境特別好。房子也剛粉刷過,採光很好,家在六樓,視野很開闊。
業務員介紹說,根據這裡的地理位置、居住環境,按當時行情估價,這所房子市場價格應該在500萬元左右,但是房主急於出手,所以只要280萬。
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事!張春梅聽到後和大女兒當場拍板,就它了。
之後她和中介公司業務人員趙偉商量明天與賣家見面洽談具體事宜。
2014年1月23日,接到電話後崔曉華和她的現任丈夫來到中介公司,見到了張春梅一家。
在交談過程中,張春梅一再強調,買房子是給兒子做婚房。問崔曉華這房子以前有沒有死人等的情況發生過,說她最忌諱凶宅。
崔曉華說:
“什麼也沒發生過,我兒子現在在外地讀書,我們現在也有房子住,這套房子閒置着沒用,就想賣了。”
在籤合同前,中介公司還進一步詢問這房子在使用期間是否發生過自殺丶他殺等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崔曉華也回答說沒有。
這樣張春梅放心了,當晚就迫不及待地交了定金,簽了合同。第二天拿着家裡的全部積蓄和借來的部分錢交了全款並辦理了手續。
2014年4月4日張春梅的房產證下來了。拿到房產證的張春梅看到4月4號這兩個4,覺得很不吉利,心裡很忐忑。
女人的第六感很強,她總覺得這房子要出什麼問題。
人心裡越怕什麼就越來什麼。這樣不好的預感很快就應驗了。
4
張春梅爲了能在10月1號給兒子用上新房,她趕快請來的裝修公司,給兒子裝修房子。在裝修過程中,她隔三差五去照料一下房子。
有一次,她看到有好幾個鄰居圍在房門口看,還在那裡指指點點說着什麼。
當鄰居得知她這房子是買來給兒子做婚房時,一個鄰居說:“這房子可不敢住,你買虧了”
張春梅覺得很奇怪,就追問下去,這鄰居才說,這房子以前發生過火災,這家男主人被燒死了。
張春梅聽到後,如五雷轟頂。如果真有其事,不用說做婚房,就是住也不可能的呀。
她趕忙跑回屋子,看到剛鏟了牆皮的一堵牆整面都是黑色的。她問鏟牆工人師傅,這是怎麼回事?工人師傅說,以他的經驗看,這像是被火燒過的牆面。
她忙讓工人們停了工。打電話讓女兒上網查有無此事,搜索結果顯示:朝陽區芍藥居在2013年4月29日發生過火災,正是張春梅買的那所房子,並且有名男子被燒死了。
張春梅家氣憤極了,她和大女兒跑到中介公司討要說法,趙偉也蒙了,因爲這種事情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
於是他馬上打電話給崔曉華,讓她過來中介公司解釋清楚。
面對張春梅和她大女兒的質問,崔曉華才承認有火災事故發生過。
但是她覺得很委屈。
崔曉華說:“這怎麼是凶宅啊,它就是一個意外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一個不幸人的死去了,那跟凶宅有什麼關係啊。”
崔曉華夫婦認爲張春梅太迷信,他們覺得,意外與兇殺、自殺是兩回事,性質不一樣,所以房子不能算是凶宅。
5
張春梅被崔曉華的態度徹底激怒了,她認爲,崔曉華不告訴她實情就是在欺騙她,屬於欺詐。
憤怒之下,她一紙訴狀將崔曉華連帶中介公司告到朝陽區人民法院。
張春梅認爲,崔曉華的前夫屬於非正常死亡。而崔曉華沒有及時告知她房屋曾發生過火災等情況,屬於故意隱瞞實情,其行爲已經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構成欺詐。因此要求退還她購房款,並且賠償她裝修費、稅費等。
而崔曉華則認爲,火災死人事件是很隱私的事情,沒有必要告訴別人。況且這件事周圍的鄰居都知道,網上也曾曝光過,不算是故意隱瞞。
雙方互不相讓,這個官司一直持續了多半年之久。
直到2015年1月12日,崔曉華以敗訴告終。
這個案件看似張春梅一家勝訴了,但她們也得到的教訓,那就是以後買房要慎重,要多打聽,不能着急,更不能貪便宜,天上沒有掉餡餅的好事。
在此案中,更對像崔曉華這樣的人敲響了警鐘,做人要誠實,不要耍小聰明。崔曉華就犯了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的錯誤。
方海權曾說:“竹之可貴,在於有節;人之有貴,在於有誠。誠信善行,可尊達貴。”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只有我們人人能夠做到遵紀守法、誠實守信、我們的國家才能更加繁榮昌盛,更加和諧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