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 道士與女香客的荒唐案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愛情是美好的,來之不易,夫妻兩人都應當好好珍惜,然而同牀異夢的夫妻也不在少數。

2015年11月21日上午,兩名男子行色匆忙走進了湖北某公安局刑警大隊,其中一名是62歲的老道士李國勇;他說話支支吾吾,緊張不已;在警方的安撫下,李國勇冷靜了下來,說:我殺人了。

李國勇交代了拋屍地點,警方來到了某水庫,定睛一看,果然有重大發現:水面上漂浮着兩隻腳掌。

警方立刻進行打撈,很快,一輛摩托車和一具屍體被打撈出水面;在李國勇交代下,他又供出了一名同案犯顏麗麗。

顏麗麗被抓獲時還在悠閒的打麻將,令所有人沒想到的是,顏麗麗殺害的竟然是自己的丈夫,而這一切的源頭都是因爲婚外情,62歲老道士惦記女香客在玉米地發生關係,最終引發倫理慘劇。

顏麗麗與丈夫王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然沒有感情基礎,但夫妻兩人相互扶持,王軍常年在外打工,省吃儉用,每個月都會給家裡面寄錢;顏麗麗則在家照顧着一家老小。

她的生活很平淡,但也非常幸福,如果不是一時的新鮮感作怪,顏麗麗或許會安安穩穩的度過一生,然而她卻親手摧毀了這一切。

顏麗麗閒賦在家,不用工作,每天除了照顧孩子,就是打打麻將,如果說她跟其餘人有什麼不一樣,那可能就是信仰,她每個月都會去一趟道觀上香,聽道觀大師講經說法,久而久之,她跟道觀的大師李國勇相熟了。

2008年,顏麗麗才32歲,豔麗漂亮,身材姣好,每次去道觀都會精心打扮;李國勇每次講經結束都會特意將她一個人留下,詢問她生活上有什麼困難,有時還會問一問她的婚姻狀況。

顏麗麗常年與丈夫聚少離多,很少有人會聽到傾訴,她只能將這種情緒傾訴給李國勇,看着顏麗麗嫵媚動人的樣子,李國勇也沒能把持住底線,他總是趁兩人獨處的時候對她百般試探。

起初,顏麗麗並沒有特別在意,但時間一長她也察覺到異樣,只不過每次她都沒有拒絕,一次一次的隱忍,不斷的刺激着她的情緒,更是讓她生起了不敢有的心思;越是壓抑這種情緒,她越是胡思亂想。

2008年7月中旬,李國勇將顏麗麗叫到臥室,說是給她“治心病”,顏麗麗是“聞絃歌而知雅意”,兩人在道觀發生了不正當X行爲。

背叛了丈夫和家庭,顏麗麗非常後悔,可每次都又按時上山約會;漸漸的,她慢慢習慣了這種負罪感,兩人雖然小心翼翼,但還是傳出風言風語;李國勇正處於上升期,也不想因爲這件事而毀了前程。

兩人一番協商,將約會地點定在了半山腰處一塊玉米地,玉米地非常隱蔽人煙稀少。

一次又一次的親暱行爲,也鬧出了一樁亂子,2010年底顏麗麗無意中發現自己懷孕了,這一年丈夫都在外打工,只有過節纔回家一次,兩人“生活”次數很少,這個孩子是誰的不言而喻。

顏麗麗雖然背叛家庭,但丈夫支持着一家人的經濟開銷,而且孩子還小,她暫時還不想離婚,她選擇偷偷打掉孩子,但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這件事傳到了丈夫耳中;但丈夫生性懦弱,他又找到證據,只能當流言蜚語處理。

但是懷疑的種子一旦埋下,只是慢慢的生根發芽,顏麗麗始終都沒想到,丈夫竟然在偷偷的調查她,2015年6月1日,顏麗麗上山跟李國勇約會,王軍偷偷回了家一路跟蹤當場撞破兩人玉米地約會。

王軍實在沒想到,自己在外辛辛苦苦打拼,妻子卻跟60歲的老道士野外偷情。顏麗麗“醜事”被撞破,乾脆提出了離婚,然而王軍卻希望顏麗麗能夠考慮考慮孩子,迴歸家庭,只要顏麗麗回心轉意,他可以既往不咎。

顏麗麗想要離婚,但又怕王軍宣揚自己的醜事,她跟李國勇一商量,如果王軍能夠徹底消失,兩人就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兩人將王軍約到野外,用絲巾將其活活勒死,將其殺害後,兩人將屍體綁在摩托車沉入水庫。

由於摩托車太重,兩人沉屍的地點離岸較近,水庫又因爲施工泄水,水面下降,導致屍體雙腳露出水面;兩人聽說水面下降,又多次前往水庫想辦法處理屍體,均爲成功,老道士李國勇擔心事情敗露,這段時間一直緊張兮兮,其親屬看他不對勁,就問清了事情原委。

在親屬的勸說下,李國勇主動投案自首,這起案件最終付出水面。

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顏麗麗和李國勇爲了保持不正當關係,一同合謀將其殺害,爲防止事情敗露,將屍體沉入水庫,兩人的行爲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兩人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對社會造成影響深,應當不予輕判。

李國勇和顏麗麗合謀作案,作用相同,系同案犯,李國勇有自首行爲,應當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雖然最後的結果未知,但綜合兩人的手段、動機等多方面因素來看,應該爲無期徒刑、死刑緩期、死刑。

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地萬物都遵循“自然而然”的規律,顏麗麗和李國勇兩人的不正當關係卻有違倫理,兩人違背規律,這樣的結局,也是兩人一手促成的。

《回顧 風流道士惦記女香客,在玉米地發生關係,最終引發倫理慘劇》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