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卷性騷被列爲被告 經紀公司發聲了

黃子佼。(中時資料照)

黃子佼經紀公司「灑落嚴選行」稍早發出聲明。(灑落嚴選行提供)

臺北地檢署今(12日)早表示,日前接獲民衆告發,已將黃子佼列爲他字案被告。對此,黃子佼經紀公司「灑落嚴選行」稍早發出聲明,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案件通知,也不清楚案件內容,但黃先生對於過往年輕時所犯下的過錯,必將勇於承擔面對,並配合司法調查,負起責任。

黃子佼6月遭網友爆料,在10多年前、她未成年17歲時,曾被要求拍攝裸照進行性騷擾,黃子佼當天中午開直播承認並道歉。北檢12日指出,日前接獲民衆告發黃子佼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制猥褻罪,已將黃子佼列爲他字案被告,並交由具備婦幼及毒品專業的檢察官林岫璁偵辦。

聲明函如下:

1、 對於今日媒體報導,因民衆告發,臺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黃子佼先生列爲被告偵辦一事,黃先生經紀人確認尚未收到相關案件通知,也不清楚案件內容,但黃先生對於過往年輕時所犯下的過錯,必將勇於承擔面對,並配合司法調查,負起責任。

2、 黃先生感謝大衆給予的鞭策,並對於所有曾經被傷害過的人,由衷致歉,對於持續關心和鼓勵黃先生的人,也由衷感激,讓您們失望了,對不起!黃先生將會誠心自省,有錯則改,記取教訓,也希望這個社會不要再有更多的創傷和口水,大家可以迴歸平靜的生活。由衷感謝各界媒體與朋友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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