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有多部未成年不雅片 朝野立委喊修法加重刑責

藝人黃子佼被爆出購買、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片,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中)今天表示,他將提案修正「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針對購買兒童性影像者,應修正爲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讓他們一定要被關。記者邱德祥/攝影

藝人黃子佼去年捲入MeToo風波被控涉強制猥褻等罪,而檢方在搜索時查獲黃子佼持有7個兒少性影像,引發藝人賈永婕、隋棠、小S等人紛紛撻伐,並要求立院修法。民進黨立委王世堅怒轟黃子佼「十惡不赦、人神共憤」,將提案修法重判5年以下徒刑,一定要被關;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也在臉書發文指,性暴力防治四法雖已通過,但仍不足以懲治販賣或購買的共犯者,應加重相關犯罪的刑罰,以保護未成年免於性剝削。

王世堅今天怒批黃子佼行爲是「十惡不赦、人神共憤」,他將提案修正「兒童與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若以對價關係取得兒童性影像者,刑責由現行1年以下有期徒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罰金。

王世堅以部分歐美國家爲例,只要被害者是兒童或青少年,他們是千刀萬語追,絕對不縱放這些加害者。他認爲,法務部應該積極提出官方修法版本來加重其刑,罪責加重二分之一,且不得假釋。

民進黨立委範雲指出,立法院去年修正的性私密影像四法,將「持有兒少性私密影像」,訂定了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至30萬元的罰則,但這兩天的新聞,卻看到有錢有勢的加害者,不僅購買上百部非法性影像,其中還有7部是未成年性影像,僅被緩起訴2年、罰120萬,以及1200字悔過書,實在太輕。

範雲說,她將會在立法院提案修法,提高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罰則,購買兒少性私秘影像就是加害者,「我們不應再輕縱任何一個加害者!」強調任何形式的未成年性私密影像,都是違法的,且不可以容忍。

王鴻薇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性暴力防治四法」都在去年修正通過實施,但經過這次事件,外界顯然覺得不足以懲治拍攝、販賣或購買的犯罪或共犯者。她認爲,像黃子佼的行爲仍有必要加重刑罰,嚇阻有人以爲有錢可以購買、可以持有,助長未成年者繼續遭到非法性拍攝。

王鴻薇主張,應針對「臺版N號房」的論壇,加重刑罰至10年以上,否則不足以遏阻這些對未成年性剝削的犯罪集團。

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表示,正在研擬相關修法,本週提出具體修法建議。她說,對於兒少性暴力除了嚴懲之外,如何防堵及避免後續再發生也是重中之重,接下來她將針對公共設施設置反偷拍設備相關辦法、加強密錄偷拍設備源頭防堵、推動數位性犯罪專法或專責單位等,以及對性暴力受害者的心理諮商資源系統,她都會着手開始推動。